核心提示: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要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
核心提示:民政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许可申请-养老,民政部,民政部门,机构,最多,通知,申请,惩戒,名目,失信,线上,贯彻落实,受理,建立健全,印发,县级以上,老年人,民政,守信,扇门 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要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
(责编:许晓华、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