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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我国4位伦理学家在《自然》发表评论文章6项建_伦理-文章-伦理学-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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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李阳和)近日,国际学术期刊《自然》在线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邱仁宗、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雷瑞鹏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翟晓梅教授、上海复旦大学朱伟副教授4位伦理学家撰写的评论文章,呼吁加强对科学研究的伦理学监管。据了解,这是国内人文学科领域首次在《自然》上发表政策性评论文章。如何加强科研伦理治理,以减少发生不符合伦理或非法使用新兴技术的可能性?文章从6个方面提出建议。一是监管。例如,对基因编辑、干细胞、合成生物学等生物技术,在

核心提示:我国4位伦理学家在《自然》发表评论文章6项建议加强科研伦理治理-伦理,伦理学,政府,审查,科学家,监管,文章,情况,机构,歧视,技术,学家,建议,评论,基因,协和,临床试验

本报讯 (记者李阳和)近日,国际学术期刊《自然》在线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邱仁宗、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雷瑞鹏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翟晓梅教授、上海复旦大学朱伟副教授4位伦理学家撰写的评论文章,呼吁加强对科学研究的伦理学监管。据了解,这是国内人文学科领域首次在《自然》上发表政策性评论文章。

如何加强科研伦理治理,以减少发生不符合伦理或非法使用新兴技术的可能性?文章从6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监管。例如,对基因编辑、干细胞、合成生物学等生物技术,在进行创新、研发和应用前,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家和生命伦理学家协助下制定伦理规范和暂行管理办法。考虑到科学家在市场压力下潜在的利益冲突,自上而下的监管至关重要。同时,要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二是注册。建立专门用于涉及此类技术临床试验的国家登记注册机构。在试验开始之前,科学家可在这样的机构登记伦理审查和批准的记录等。政府可建立准入制度,规定只有经过培训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三是监测。例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中国所有基因编辑中心和体外受精诊所进行监测,以确定临床试验的进行情况,以及伦理审查和审批情况、获得知情同意的情况等多方面内容。四是提供信息。畅通相关研究信息渠道,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医学科学院等机构可以发布每一种新兴技术的相关规则和规定。五是教育。政府应支持加强生命伦理学以及科学/医学专业精神的教育和培训。六是杜绝歧视。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反对和防止对残障人士的歧视,尤其是要警惕一小部分学者有关“劣生”的观念。

(责编:李栋、孙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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