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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_斯洛伐克-科技部-科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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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和共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八届例会议定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21年4月19日—6月21日征集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一、申报要求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3.对于被列入2021&mda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和共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八届例会议定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21年4月19日—6月21日征集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2021—2023年度的科技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www.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帐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帐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6月21日。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2. 斯方联系人:

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欧洲和国际科学政策司 Andrea Dankova女士

电话:+421-2-59374 715

电邮:andrea.dankova@minedu.sk

网站:www.minedu.sk

附件: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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