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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虎照处分中的坐牢、开除、撤职、免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华南虎照片已经被定性为“纸老虎”,照片本身的真相,算是大白于天下了。由于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尚存疑云,因此,公众认为整个事件的真相揭示得还不够彻底。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公务人员无一受到法律追究,而只有农民周正龙被批准逮捕。

不过,陕西省公安厅已经强调了:参与造假的只是周正龙一人,与公务人员无涉——事实果真如此的话,我倒是觉得,给相关公务人员去职的行政处分,就显得严重了。何必呢?警告一下,并让每个人写份检查就可以了嘛。可实际上,13名公务人员大部分都丢了官,看上去,处分得蛮严厉的。

如果大家足够细心,便会发现,陕西省对13名公务人员的处分用语中,免职、撤职、开除公职,是用得比较多的词儿。再细心一点,便会发现,级别小的公务人员,受到的是开除公职处分,如镇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干部李骞等;级别稍大一些,则是撤职处分,如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等;级别最高的,则是免职处分,如林业厅两位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

可是,由于中国的行政处分用词很讲究,不同的去职处理,性质是有天壤之别的。其中,“开除公职”为最严重的去职处分,公务人员一旦被开除公职,意味着他的饭碗不保,跟周正龙一样,都将成为平民一个。“撤职”的处分相对较轻,公务员行政职务虽被撤销,但他公务员的身份仍在,只不过,在处分解除前,他没了晋升职位和加工资的机会,但饭碗还是有的。至于“免职”,则根本不算什么处分。无论是党纪还是公务员暂行条例,你根本找不到有一种处分叫免职,因此也就不成其为行政处分。在现实中,免职其实是相当正常的一种官员职位变动形式——今天在这里免职,明天可能在其他职位上任用,属于正常工作调动或变动。

从陕西省对华南虎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来看,大致情况似乎是,职务越小,所受处理越严厉,没职务(如周正龙),则面临法律处理;反之,职务越大,所受处分越轻。这就难怪,朱巨龙在相关处分结果公布之后,这样对记者说:“接下来还是要开心生活,开心享受。”毕竟,从以往的经历看,被免职的官员极有可能在其他职位上抬头露面,譬如原彭水县委书记蓝庆华被免职后不久,又坐上了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的座椅。

郝劲松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并表示将不惜告到公安部;法学副教授王琳先生也撰文指出,如此这般处分官员,是司法潜规则在作怪。然在我看来,想要追究官员的刑事责任,无疑是奢侈的。过往的事例已经清楚地表明,有些处分只能点到为止。譬如,当阳市长驾车撞死小学生案,在公众持续的质疑下,女市长终于辞去职务。但接下来关于是否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追问,相关部门则不会再让步了。又譬如,本溪团干部违规选举事件,迫于舆论压力,有关部门废除了选举,但对于惩处幕后责任人的呼声,则横竖不再理会。

由此可见,要求重新定性华南虎事件中相关公务人员的责任,一定会是一场非常艰苦的诉求,甚至仍然有可能沦落为一场没有结局的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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