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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抄袭之痛:造假风愈演愈烈 还有多少是原创 (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律师分析

  他们应该怎样维权:你比所有人都了解自己的作品

  抄与没抄多数时候确实很难界定。美国一位著名法官说过,“现代解构性的抄袭已经代替了逐字逐句的抄袭,成为一种普遍的抄袭形式”。有网友说:“中国话跟中国话本来就差不多,中国事儿跟中国事儿也差不多……字是用电脑一个一个敲出来,凑在一起的,怎么就变成了你的?”

  三年前庄羽状告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自己作品《圈里圈外》胜诉之后接受采访时,没有忘记提醒所有维权者:有一项工作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律师也替代不了,那就是资料的整理。“没有任何人比你对作品更熟悉的了,所以开庭的前期工作要自己做充分。而把侵权的东西找出来,是最难的,特别是,剽窃很多时候是‘搅拌式’的,很可能在原作当中的第十页的一段话或者一段文字被分成了三部分,分别放到作品当中的第97页、110页和117页……这些工作很艰苦,特别枯燥……我一直是用坚持支撑下来的!”

  易廷斌律师就此给广大读者的提示是:作为维权的一方,你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协助律师和法庭把维权的事实、证据充分列举出来,以证明侵权作品和被侵权作品内容上的雷同。“凡是属于作品表达方面的内容,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法律在界定抄袭与否的问题上有困难,但是有标准,而且标准很明确。打这样的官司困难,但绝对不会姑息迁就,会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定。”

  专家建议

  良心比法律更接近真相

  发生在高校中的“抄袭”事件尽管接连不断,但是所有核准事实后的惩罚都止于校规校纪的范围内,几乎没有诉诸法律的。

  北京师范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工作主管教师说:学生抄袭文章之类的行为,一般都是为应对作业、考试、考核、升学的个人行为,对于社会的波及面、影响力和危害不大,应该与法律层面的惩治保持一段距离。现在要解决的,是找到更加有效的方法,能够使学生以至教师“论文抄袭”事件不发生、少发生,发生了能被及时发现并纠正。

  在李春秋教授看来,要彻底杜绝剽窃抄袭几乎不可能,人性的因素、利益的驱动决定这种现象在各个国家、各个时期都会出现,但必须尽量减少类似现象的出现。

  他认为主要可以通过两类手段,一是法律上加强对侵权行为的重视,充分发挥具体案例的警示作用;二是要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通过舆论道德的压力增大剽窃者的作案成本。“事实上,抄与没抄,当事人自己心里最清楚,因此完善道德品质教育,提高学术良知、良心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才是从根本上减少学术抄袭事件的最有效办法。”(采写 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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