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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落实"七不准",国企老总薪酬该由谁监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由于没有一个熟知其职务运作过程并对其构成全方位权力制衡的有效监督者,让一些国企老总为所欲为,这是老总们可以自定薪酬的根本原因。

7月16日《京华时报》报道,中央纪委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与中纪委1995年发出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相比,此次中纪委发布的“七项要求”中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因为在国企工作多年,笔者以为,从一般性的“反腐倡廉”到细节层面的明确条款,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用专家的话说,就是“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的空白”。

然而,“七项要求”再怎么细致、完善,落不到实处也会形同虚设。因此,我们在为之欢欣鼓舞的同时,也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国企老总“七不准”该由谁来监督呢?

是各级纪委和国资监管部门吗?这个任务相当繁重。这是因为,如今,对于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国企来说,其管理者的职务行为是否置于符合法规的框架内,纪检部门和国资部门只能从宏观层面进行判定,依靠定期的国资审计、财务审核加以监管,无法真正进入到国企运行的细节流程中——在现行“一把手负责”的国企管理体制下,指望来自上级部门的“审查”去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实际上,一些国企老总之所以能肆意自定薪酬,不是纪检部门和国资部门不履行职责,也不是缺乏制度监控,真正的症结在于,由于没有一个熟知其职务运作过程并对其构成全方位权力制衡的有效监督者,让一些国企老总为所欲为,这是老总们可以自定薪酬的根本原因。比如《工会法》规定,企业调资和大的投资经营决策等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表决。可现实中,在一些国企,组成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大部分是国企老总直接操控下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合理的自定薪酬方案照样会获得通过并畅行无阻。

所以,要想把国企老总的薪酬纳入可控制范围,就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由公权力适度介入推动参与国企公正劳资机制、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切实增强职工在收入分配、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话语权和监督权。甚至,可以尝试逐步构建独立于国企管理权的国企工会维权体系,以此来监督国企老总恪守党纪国法,落实“七不准”。这或许费时费力,但除此之外恐怕没有捷径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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