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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一方志在必得一方努力争取 过云楼旧藏归属仍难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凤凰集团“志在必得”,北京大学“努力争取”,过云楼旧藏归属仍难定 
  文物优先购买 如何“优先”
  拍卖场上的落槌,敲出了总价2.16亿元的“中国最贵古籍”过云楼旧藏,但它的去向却并没有因此而敲定。原本以为胜券在握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如今不得不面对北京大学“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而对于藏书旁落的可能,凤凰集团似乎有些紧张,不仅拉南京图书馆入伙,连带江苏省政府也前来助阵。13日,凤凰集团两位高层亲自造访北大,但是协商的内容尚未对外公开。
  回应 
  北大此次竞拍是法律框架下的商业行为,行使优先购买权并非半路杀出
  不少媒体用“志在必得”四个字来形容凤凰集团。但是,对于这批藏书,北京大学也在“努力争取”。
  在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朱强看来,这批旧藏的价值非常巨大,“能留传六代的古籍,非常珍贵,可以用寸纸寸金来形容。”尤其对于宋版书而言,一页纸就能拍出数万元的价钱。
  “这些善本对于研究当时社会的制度、风貌,对研究中国文献的源流、版本以及许多学科都有难以估量的价值。”朱强坦言。
  对于凤凰集团频频亮出的感情牌:江苏人民期待完璧归“苏”。朱强强调,感情是一回事,程序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的竞拍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商业行为,并非半路杀出。”据介绍,北大此次参与竞拍都是依照流程进行,前期做了很多的价值论证工作,也向政府申请、备案了。
  北大此次对藏品的“主动出击”,在许多人眼里很是新鲜。“北大图书馆的珍藏的确有很大一部分是捐赠的,但近几年来,北大也开始参与一些市场拍卖。”朱强回忆,几年前,北大就曾斥资500万元竞得程砚秋家族收藏的几千册戏曲唱本,“这一次竞拍标的物的数量和价格确实是空前的。”
  “既然已经参与现场竞拍,为何不当场拿下,还玩起‘马后炮’?”面对质疑,朱强认为,北大不是企业,“参与哄抬价格也不是北大的作风,只要最终的成交价可以承受,北大就会行使优先购买权”。
  对于花落谁家的问题,南京图书馆党委书记方标军并不看好凤凰集团的得标前景,“北京大学图书馆行使优先购买权也是符合规则的,并且,这也是北京大学集体作出的决定,校长已签字,目前看来已无退路。”
  澄清
  北大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唯一,如需裁定将上报国家文物局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2002年,在中贸圣佳秋季艺术品拍卖中,国家采用“指定拍卖”形式,指定国有收藏机构作为唯一的竞拍者,以2999万元收购了北宋大书法家米芾的《研山铭》。对于政府的惟一性指定,业界颇有争议,而且对收购价格也有微词,认为不能反映其真实的价值。
  正是由于这些争议,2009年国家文物局在行使优先权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时作了一些改进,委托拍卖公司进行预先声明,声称“本公司于拍卖结束后七日内,将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优先购买的决定通知相关标的买受人。”
  在中国嘉德当年5月28日的拍卖会上,这批信札以554.4万元成交。6月5日,国家文物局向嘉德公司发出信函,指定人大博物馆作为国有收藏单位优先购买。这被看作是我国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首次正规使用“文物优先购买权” 。
  有专家认为,具体到过云楼这件事情,需要了解的是,在拍卖预展期间,北京市文物局是否已通过拍卖公司公开声明会使用优先购买权,凤凰集团是否事先已知晓这一声明,如果已经看到此声明,依然参加竞拍,就表示认同这一声明中的约定。
  据媒体报道,对于此前北大唯一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说法,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并不准确。只要是国有收藏单位都有优先购买权,北京市文物局并没有确定一定就由北大获得这种权利。他指出,目前实际上还处于买家市场竞争的阶段。如果需要政府机关干预、裁定,北京市文物局将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 记者 杨雪梅 杨 旭 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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