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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儒学与宗教(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儒学到底是不是宗教?这是一个争论已久而又十分复杂的问题。虽然每一次争论都未能取得一致看法,但是继续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对于认识儒学的本质很有意义。
给宗教下定义很困难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有必要对宗教进行简要的概述。
宗教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现象,它对于人类文明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无论哲学、文学,还是建筑、艺术,乃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深受宗教的影响。然而,这样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至今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历史地看,关于宗教的定义曾经出现过五种观点:第一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幻想说”、第二种是詹姆斯的“个人信仰说”、第三种是弗雷泽的“崇拜说”、第四种是蒂利希的“终极关怀说”、第五种是汤因比的“人生态度说”。被尊为“宗教学之父”的英籍德国学者麦克斯·缪勒早就指出,世界上有多少种宗教,就会有多少个关于宗教的定义。因此,给宗教定义是非常困难的,或者说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缪勒认为,虽然给宗教定义非常困难,但据其某些特征对宗教进行解释还是可行的。换言之,通过分析宗教的特性以把握宗教概念,是目前看来唯一可行的路子。
那么,宗教的特性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从本质上看,所有文化现象依照理性的角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性的文化”,即主要依照理性的标准来建立的文化现象,比如科学、哲学、建筑等都属于“理性的文化”。另一类是“非理性的文化”,指主要依照非理性的标准即情感的因素来建立的文化现象,比如,艺术、宗教、迷信等都属于“非理性的文化”。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非理性的文化”并非“反理性的文化”。据此分类来判断,宗教是以信仰、崇拜为核心特征的文化现象,是一种情感性寄托的社会现象,故属于“非理性的文化”;哲学是以理性、思辨为核心特征的文化现象,是一种概念性的思考,故属于“理性的文化”。
先前的“儒教”是教化之意
自“轴心时代”起,任何一种古老文化都或多或少地打上了宗教的烙印。不过,中国文化情况有些特殊。“儒教”、儒释道“三教”的提法虽在中国学术史中早有出现,但先前出现的“儒教”概念并不具有“宗教”的含义,它是指“以儒为教”的“教化”意义。不仅如此,儒释道三者并称也并非基于“教”的意义,而是基于“学”的意义。在关于“心性生命”之“学问”这一点上,儒与释、道二教是相通的,故可以并称。
随着基督教等西方宗教的传入,儒学是否为宗教被正式提了出来。历时性地看,中国学术史上对这一问题有三种代表性的正面观点:一是利玛窦,他认为儒学是宗教,但绝不是正式的宗教。二是康有为,他把儒学作为正式的宗教看,而且还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孔教”运动。三是任继愈,他认为儒学就是宗教,因为它是为封建专制制度服务的。
对照地看,这三个代表性观点具有不同的宗旨:利玛窦是为了推动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而采取的一种传教策略,康有为是在政治目的和民族情绪的双重驱使下采取的一种政治方略,任继愈则是为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主导地位而采取的学术策略。
通过上述回顾不难看出,儒学是否是宗教,问题来自于“比附”:最初是与佛教、道教比附,因为佛教、道教对儒学形成了冲击,故需寻求儒、释、道之间的共性来充实儒学,夺回失去的“地盘”。很明显,此时儒学绝非与道教、佛教相同的宗教。后来,基督教传入且影响渐大,儒学独尊的地位受到严重挑战,遂生出“儒学本是宗教”的主张,以对抗或融通外来的强势的西方文化。出乎意料的是,这样的主张竟一直延续到现代,以至于出现了“人文宗教”的主张:牟宗三认为,宗教的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是须肯认一“神性之实”或“价值之源”,二是须尽“日常生活之轨道”之责。据此,牟宗三认为儒学就是宗教。不过,儒学并不是普通的宗教,因为它不具有普通宗教的仪式,而且其“价值之源”是“超越而内在”,而非“超越而外在”。更为重要的是,儒教是围绕着“人”而非“神”展开的。因此,儒教作为一种“人文宗教”,不仅是宗教,而且是一种“大中至正的圆教”,高于基督教等普通宗教。






 
关键词: 儒学 宗教 国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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