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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媒体调查"天价玉凳"始末:业内专业人士集体失语(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央视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拍卖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中嘉拍卖公司在拍卖文物之前要报北京市文物局审核批准,并获得拍卖许可,拍卖成功后,要在三个月内上报北京市文物局。那么,这次“汉代玉凳”拍卖情况怎么样?记者来到北京市文物局。

这起“汉代玉凳”事件已经持续发酵一个多月了,但至今还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对此事件有明确的说法,在目前收藏热高烧不退的大背景下,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像这个拍品(诉讼期限)是一年,(我国)的《拍卖法》61条,它的提出诉讼是1年,这个(诉讼期限)很短,因为文物艺术品能保证几十年、上百年,如果给你一个权利限制,如果是(提出诉讼期限)一年太低了,我认为这个法律要修改,但是这个修改要掌握原则,要有利于拍卖市场的方法,要遏制委托人、拍卖人的售假和拍假的行为,要促进拍卖市场。要保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朝阳区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李戈告诉记者:“我们倒可以借鉴一下他山之石,所谓有一个保障期,让这个担保公司能够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更重的责任,因为毕竟他们有一个比较专业的团队,而且他们有相应的资质,而且他们的经营作为一个市场经营主体,他们既然要赚取利润,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众需要真相。“汉代玉凳”不应继续成谜。据相关人士透露两会期间也收到2份有关提案。呼吁重新组织大家公认的相关的专家学者鉴定,政府部门、甚至相关司法机关也应介入。

半小时观察

这一次,我们也许该庆幸,这件被争论得沸沸扬扬的汉代玉凳并没有成交,但让人们疑惑的是,尽管文物鉴定负面报道不断,但是提出质疑的往往是普通的网民和其他领域的专家,而非文物界的专业人士。文物鉴定圈内所谓互不拆台的潜规则让行业在公众对文物真伪的质问前集体失语。而目前中国法律对鉴定方“走眼”以及拍卖行“知假拍假”等行为也没有严密的法律责任规定。这无疑让作假欺诈、甚至借机洗钱等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这已是我国文物市场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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