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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姚远:南京古城改造能否经得起七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新京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日前,南京“危旧房改造”遭到了29位学者的联名“抵制”。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面前,南京古城改造,能否经得起“七问”,尤其是当地政府能否尽快给出解释。

温家宝总理批示还不到三年,南京的大规模改造又拉开大幕,29位学者挺身而出,呼请保护最后的老南京。(5月20日《新京报》)笔者近年来对南京的危旧房改造较为关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提出七个问题。

一问,以“危旧房改造”为名大拆大建,是否有违可持续发展。“危旧不分”,拆掉大批并非危房的建筑,符合《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吗?2004年国办《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控“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在全力“保稳定”的当前,仍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二问,大拆大建,究竟是为“保民生”还是救楼市。《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而力主“危改”者称,“扩大拆迁规模,就能扩大社会需求”,从而使“南京楼市迎来重大利好”。

三问,大拆大建,是否符合文保法规。毁真造假的“镶牙式保护”,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名城“整体保护”、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的规定吗?多处文保单位遭损毁,合乎《文物保护法》吗?

四问,大拆大建,是否符合规划法规。《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规定“全面加强12片重要历史文物保护地段的保护”,包括了南捕厅等“5片传统民居的保护和修复”。《南京老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具体规定保护区“整体保护街巷格局、尺度、绿化以及街巷两侧建筑界面”。被“危改”的这些保护地段、保护区,有的已拆成平地,符合《城乡规划法》吗?

五问,大拆大建,是否符合行政法规。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私房产权人是当然的“利害关系人”,在立项、规划和批地的行政许可之前,告知程序在哪?“拆”字上墙后,查遍有关部门网站,却难见“规划批前公示”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哪?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如何保障?

六问,大造“高档别墅”,是否符合土地法规。据当地发改委主办的“南京投资网”,要投资35亿在南捕厅建“高档江南园林别墅”、“别墅TOWNHOUSE”,是正在举办的“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招商项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早已三令五申,“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七问,大搞“人房分离”,是否符合物权法规。如门东正以“搬迁”为名,大举强迁原住民。可南捕厅的“园林别墅”、三条营的“私家会所”,干公共利益何事?那么,谁又有权“征收”受《宪法》、《物权法》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让房主人离开祖宅呢?

面对29位学者的“挺身而出”,南京古城改造,能否经得起“七问”,期待当地政府能给出解释。

□姚远(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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