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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复古是一种权利,而非权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中国观察之邵建专栏
  
  北京近日一所互助式学堂以“日日新”为名开办。10月26日的《新京报》以“办学堂,我们不是在复古”为题,对这所学堂作了一个扫描式的报道。从报道中看,日日新学堂有类前一段时间上海的孟母堂。都是一种私人办学,都是出于对应试教育体制的不满,而且在课程价值取向上,都相对偏重自身文化传统。比如,日日新学堂日常课业中的重要一项就是“经典诵读”,它包括“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之类的“弟子规”。两个多月前,孟母堂面临被上海教育当局叫停时,我曾经为它辩护,正不知它现在命运如何,却看到了日日新接踵而出。由沪而京,真让我感到一种“日日新”的气象。
  但是,我写这篇文字,却不是因为它的报道内容,而是它的题目。日日新学堂,从它的名字,到它的课程,都给外界一种复古的感觉。因此,外界有复古的质疑不奇怪,也不奇怪报纸标题用了这种开脱性的解释。生活在现代,却想使它转回古代,这不是倒退么?
  复古的价值可以先不讨论,这是永远讨论不清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许最好的办法是让它们永远各自仁智下去,正可以不必求得什么统一。但有一点却很有必要在认识上统一起来,即,复古是一种权利。权利之谓也,正在于它可以“由于自己”。这是当年胡适对自由的解释,而自由又是权利不受强制的状态,这又是当年哈耶克的解释。由此可见,权利与自由,庶几是互文。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一个人可以由于自己,却不能同时妨害别人。
  复古是一种权利,盖因为这种价值取向是“由于自己”的,是出于自己的一种选择。假如没有犯及别人,一个人喜欢汉服唐装,喜欢诗云子曰,喜欢像古人那样生活,喜欢复古,这当然都是他的权利。同样,几位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不脱离传统,以自助办学的方式,教授孩子儒家典籍,也同样当以自由视之。如果一个社会不给他(们)这样的自由(比如叫停孟母堂),那是你可以“由于自己”,却不准别人“由于自己”,这是很严重的权利侵犯,哪怕你有任何理由。
  反对复古,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它已经不是权利,而是变成了权力。假如国家、假如社会,它们的权力部门动用权力推行孟母堂、提倡复古或主张读经,那就值得警惕。权力具有强制性,它所强制的对象恰恰是权利。而权利之间的诉求是不一样的,和权力相同的诉求可以得到满足,和权力相违的诉求则受到压制,这就造成了后者的不自由和权利之间的不平等。正因为如此,权力在此一方面应该自觉退出。亦即,我自己可以复古,权力却不能叫我读经。我要复古是“由于自己”,你要我读经,经就变成了意识形态。
  在反对复古问题上,当年鲁迅有过教训。20世纪20年代,他写《十四年的读经》,那是批判章士钊的。章是当时的教育总长,他动用权力要求全国初小都读经,鲁迅的批判可以理解。但到了20世纪30年代,作家施蛰存推荐文学青年读《庄子》、《文选》,鲁迅也视为倒退批判之,更张口詈骂,这就显得过分。这不仅在于施有推荐的权利,而且施也有主张复古的权利,何况他并非出此目的。复古如果不是权力就不是洪水猛兽,也不必大惊小怪。人与人在追求上永远不同,也不必求同。须知,就一个社会而言,他要复古,你要现代,这是多元,也是常态。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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