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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老子的和谐思想与自然无为之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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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与依道治国
道是最高的实体,而“自然”则是最高的实体所体现的最高的价值或原则。道不依赖于任何外力,也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左右它,完全是自己成就自己的。这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自然”和“无为”在老子哲学中是仅次于道和德的重要范畴。“自然”是老子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价值,“无为”是这种价值得以实现的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在自然无为的基础上,老子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和依道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老子关于自然的思想
“自然”这一概念是老子首创的,但他所说的自然并无近现代大自然或自然界的涵义。从古文字学看,自然是自己如此、从来如此、通常如此、势当如此和自己成就自己,以及与“人为”相对立的自然而然、自然天成、事物的天然本性等意思。先秦并没有自然界或大自然的概念,与之相当者是天地或天地万物。
要准确地把握老子所说的自然的主要涵义,应当考察他在有关章节中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在《老子》中,“自然”一词共出现5次,分别见于十七章、二十三章、二十五章、五十一章和六十四章。现在就以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中的“自然”为例加以说明。这里的“自然”也主要是“自成”的意思。这是因为:道是“独立而不改”的,是“自本自根,自古以固存”(《庄子·大宗师》)的。道是最高的实体,而“自然”则是最高的实体所体现的最高的价值或原则。道不依赖于任何外力,也没有任何外力可以左右它,完全是自己成就自己的。这是道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道法自然”的意思是说,道以自己的样态为依归,以自己的内因决定了自身的存在及样态,亦即以自成为法则;就道对万物而言,“道法自然”是指道顺应万物的发展变化而不加干涉,以听任万物依其本性而自生、自长、自化、自成为法则,亦即因任万物按照“自己那样”而存在和发展变化。
由此可见,老子所说的“自然”是表征宇宙万物的本性和本然状态的范畴,它所强调的是人与物依据自身的性质和规律而存在和发展变化,亦即不受外在人为因素的无端干预和任意宰制而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其实,自然之“自成”的涵义与自然的其他涵义也多是相通的,因为自然是事物总体状态的和谐。老子以自然而然的和谐为事物的理想状态,以个体自由、个性解放及其基础上的社会和谐为最高价值。老子所提倡的“自然”的智慧已经渗透到中华民族的潜意识之中,成为人们常识的一部分,它对中华儿女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深刻的影响。
老子最为关注的是人的自然本性的保持和万民的命运,他以人生命的本真状态与合理的生存状态为“自然”,以对人生命的本真状态与合理生存状态的无端干涉和宰制为“反自然”。老子之所以提出“自然”范畴,是因为他看到统治者“反自然”的行为大行其道,而广大民众活得太不“自然”了。老子之所以特别凸显自然之“自成”的涵义,一是因为对于万民来说,自然而然莫过于自己成就自己,“自成”的梦想成真之日,就是“民自化”、“民自富”的实现之时;二是因为从“自成”的过程和结果来看,它是自然的诸多涵义的基础与核心,比如只有在自成的情况下和过程中,才有真正的自然而然的心态和生存状态;三是因为万民“自成”的最大障碍是侯王等统治者的胡作非为和任意妄为。
(二)老子关于无为的思想
“无为”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老子的“无为”大体有以下几种涵义:
第一、无为是“似无而实有”的行为。“无”(無)在上古和与神灵相交通的“舞”是同一个字,具有“似无而实有”的涵义,因此“无为”就是似无而实有的行为。
第二、无为是顺应事物的自然本性而为,是对某些“反自然”的行为的规避和反动。“反自然”的行为包括:统治者违逆民众的自然本性,对民众实施的直接控制和粗暴干预。
第三、无为是无私志、无私欲之为,无主观妄作之为。老子在讲到无为时,总是强调要出以公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等。他还强调要力戒主观妄作,指出:“知常明。不知常,妄作,凶。”
第四、无为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高明的领导不是管束型、包办型的领导,不是事必躬亲、日理万机的领导,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领导。
由此可知,作为老子政治哲学范畴的“无为”,决不是无所作为之意,而是指人的这样一种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按照因循事物特别是人的自然本性及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特点和方式加以辅助、引导或变革,或者并不直接作用于客体,只是为其自然的发展变化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种行为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似无而实有。无为既是对以上行为方式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反自然”的行为方式的限制和消解。在无为原则下的一切作为,都应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要求,不强行,不偏私,义所当为,理所应为,如行云流水,雁过长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可以这样说,老子提出的“自然”主要是对人民及社会而言的,“无为”则主要是对统治者或治国者而言的。老子著书立说的最大动机和目的就在于发挥“自然无为”的思想,落实“自然无为”的理念;他的形上学也主要是基因于“自然无为”的思想、落实“自然无为”的理念而创设的。也就是说,老子是希望人民在获得自由的基础上能够实现自化、自成、自富、自朴,社会能够实现自然的安定与和谐,治国者能够顺应人民的自然本性和愿望要求而给予柔弱的辅助,而对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不加干预和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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