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开幕的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会议议程(草案),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建设情况的报告》、《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等。
大明宫11处重要项目遗址重点勘探
昨日,西安市副市长、西安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段先念,在代表西安市政府报告大明宫遗址保护建设情况时称,截至目前,大明宫遗址区核心区域的拆迁已基本完成;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范围内总体规划和考古规划也已制定完成,并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明年,遗址公园3.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考古普探将全面开展。太液池、紫宸殿、宣政殿等11处重要项目遗址的重点勘探工作也随之开始。
按计划,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将于2010年建成开放。
损毁古树名木照“价”赔偿
昨日,再次提交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相比两个月前首次提审时有明显修改,砍伐、损毁古树名木的最高罚款金额由20万元改为1万元。
记者了解到,移植一株生长几十年的银杏树至少要花几十万元,而相比之下,损毁一株古树名木最高罚款1万元,是不是“仁慈”了点?“鉴于《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对采伐、毁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罚款最高额为1万元,由于不得与现行法规相抵触,《条例(草案)》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设定,当以《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为依据。”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瑞龙,在作审议结果报告时解释。《条例(草案)》还新增规定,砍伐、损毁古树名木的,依法赔偿损失。“也就是说砍伐、损毁古树名木不会仅罚款1万元了事,行为人同时还需根据树木的价值,依法赔偿。”西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