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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传统之“乐”与人生“幸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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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乐”的特征与启示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传统之“乐”具有以下一些特征:包括四个方面即“静底”、“善底”、“天底”、“和底”。
  “乐”是“静底”。激烈动荡的、强烈的快乐往往被认为是带来痛苦与不幸的情感与体验。只有“静底”才能保持德性、理性与身体健康。这也决定了“乐”乃是以理性为主,注重持续性的幸福。但并不是说“动”绝对不是“乐”,其实,“动”最终是要归于“静”,此之谓“静底”;再说,“静”是要通过“动”来表现。只有那种非“静底”“动”才是真正的痛苦与不幸,即使能带来“快乐”那也只是暂时的。
  “乐”是“善底”。“乐”只“仁中”之乐,虽说“仁”是一个极广的概念,但总是含有“道德”的成分,甚至就是道德。这有两重含义:“道”即规律性,要获得幸福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大至自然万物运行的规律,小至个体生活的规律;“德者得也”,也就是说“乐”者内心必然真正有所“得”,有自己深切的体会。只有真“得”,方有自己真正的喜好,一个没有任何兴趣与爱好的人,是谈不上幸福的。
  “乐”是“天底”。“天”之所以能给人带来如此大的幸福就在于传统对“天”的宗教式信仰,从而“乐”也就具有宗教色彩。无论个体还是社会的理想最终的追求都是以完美(特别是道德人格完美)的“天”作为理想典范标准。同时,“天”又具有自在与自由的内涵,所谓“天然”、“自然”、“天成”就是“天”的这种含义。也就是说真正的幸福是自自然然的,绝非做秀、虚伪之徒所能获得的。
  “乐”是“和底”。宋明理学中的“孔颜之乐”不仅重视身与心之间的“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还重视人与物,人与宇宙之间的“和”。“和”的程度与范围也就决定了“乐”的程度与大小。身体“违和”,要生病;人际“违和”,难立足;人与自然“违和”,得灾殃。故古人常把“和”与“乐”联成一词即“和乐”。
  此外,传统“乐”论对人生幸福的还有一些启示。如面对现实,认识到现实是具有缺憾的;应该超越现实,用自己的智慧对创造幸福并学会享用自己的创造。
  现实是有缺憾的,认识到这一点,才不至于停滞不前。一个真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人,最终是不可能获得幸福的。缺憾带来的是希望、追求与信仰的幸福,是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的幸福。如果认为现实就是完美的,那就是往往是消费性的幸福,不是指向未来的、不是创造性的幸福。我们不否认消费性的幸福, 但是,只有消费性的幸福是无法维续的,是没有持续性的,因为消费性的幸福是建立在创造性的幸福基础之上的。
  幸福不仅要认识到现实的缺憾,更要能超越这些缺点、弥补这些遗憾,从而获得幸福。其次,幸福不仅仅在追求之中,幸福也存在于当下的受用之中。用智慧追求来的幸福要学会享用它,要知道如何让它实现最大化。 (作者:李煌明 李红专)
  
  参考文献:
  [1]曹端:《曹月川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1~52页。
  [2][3][5][6]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6、204、61、130页。
  [7][8] 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0、112页。
  [9] 朱熹:《论语集注》,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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