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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重建信仰,使被边缘化的德性重回人心(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本文所言的“德性的边缘化”,非常明确地指的是规范人心向善的道德标准被解构,人们的道德理性和伦理生活陷入混乱,道德水平普遍下滑的现象。相应的“人的平面化”,则是指人不再追求精神的垂直向上的超越,不再追求与天同德的神圣境界,人所追求的只剩下功利性的好处,至多只是在水平维度上,追求生活形式的新奇刺激、多姿多彩,舒适安逸和发展相应的技术手段。这已经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人类生活或生存问题(existence problem),因此也应当成为迫切需要回答的伦理学或哲学的理论问题(academic question)。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为解决日益突出的道德和道德言说无序的问题,而写出了《德性之后——一种道德理论研究》(After Virue, A Study of Moral Theory)。这本书以独到的批判性思维的洞见和对西方社会实际道德生活的深切关注,引发了一种伦理学新思潮——德性伦理学。作为对近代以来从理性主义、情感主义、直觉主义,以及分析哲学的元伦理学和存在主义哲学的非理性主义伦理学的旗帜鲜明的质疑和指正,《德性之后》明确地提倡重回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传统。这无论是对挽救现当代社会的道德危机,还是对推动伦理学研究由在概念范围内咬文嚼字和吹毛求疵回归到关注人的实际道德生活,都功不可没。然而,麦金太尔的德性论也存在着相对主义、片面性和笼统性等问题。本文拟从重建信仰和重树德性的关系上,对“德性的边缘化”及其扭转之策作些初步的探讨。同时,也会对麦氏《德性之后》存在的有必要进一步商榷的问题有所涉及。 
     
      
     
    一,德性的界定 
     
     
    在《德性之后》中,麦金太尔给“德性”下过一个初步的定义:“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这种德性的拥有和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1]下此定义前,麦金太尔对“内在利益”以举例的方式作了必要的描述,主旨是说明,与名利、金钱、等可量化的有形财富这类外在利益不同,内在利益是一种人在精神上的收获,比如在自我达成某种目标时,对成功、卓越、美感的切身体验。 
     
    显然,这一界定过于笼统。因为不同的人对成功、卓越、美感的体验会相当不同。比如小偷成功地偷到东西时,他除了获得外在利益,偷到金银财宝外,也可以享受到麦金太尔意义上的“内在利益”,即由其偷窃过程中的技巧、机智、冒险和侥幸带给他的成就感和令其愉悦的刺激。然而无论是偷东西的计划还是实践,都无德性可言。 
     
    我们给德性一个定义:德性是人对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的自觉遵循而形成的品质。 
     
    合乎逻辑地,这里需要对普世价值和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作一必要说明。[2] 
     
    普世价值是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文化,每个人、不同规模的人类群体和人类整体的积极意义或积极性质;是人在人类历史演进、文明进步和精神成长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生活经验,抵御并摒弃人性中潜在的对人类具有毁灭性的恶的可能因素,而对人的善性积极地、文化地建构的结果。 
     
    普世价值提供着人类精神生命的阳光、空气和水分,渗透于并滋养着人类文化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类社会能人样地而不是兽样或魔样地存在与运转,使人类存在能够不断地战胜使人沉沦的人性弱点,而在艰难困苦的努力中,执善固执,保持着向神圣的精神境界开放和升华的可能,从而使人类社会和人类文化具有了善良、美丽、可靠、健康的性质。 
     
    普世价值是被赋予了理性能力的人类自己对社会生活精神标准的立法,是人类在文化地进步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规范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的善恶标准。如果没有这样的立法和规范,人类可能被理性能力的滥用和恶用所毁灭。 
     
    普世价值提供着人在生活中一切向善的意义选择以道义根据和理性参照系。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普世价值已经成了每个正常而成熟的人类存在都可以发现的生活常识、都可以证明其正当性和不可或缺性的生活内容和存在形式。 
     
    这个价值选择的理性参照系是一个由水平和垂直两个维度构成的体系结构。它们概括了所有效用价值和人文价值。效用价值是可量化的价值,而人文价值是不可量化的价值。 
     
    在水平维度上的普世价值可以概括为五种。它们是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综合了可量化性与不可量化性的知识价值、不可量化的情感价值、品质价值、以及满足人的生理与心理需要的美的价值。 
     
    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有如下特点:一,它们在自身之内可作量的计较,中庸适度是其程度标准。二,它们作为“善”在自己范围内会有“不善”相比较、相对应。即,相对于中庸适度的德性,过与不及都是“恶”。三,这些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的具体形式具有无限多样性的发展可能。四,它们伦理学意义上是否为“善”不是自身决定的,要受垂直维度的人文价值的制约,既可能被善用,也可能被恶用。五,它们引导人类生活走向丰富多彩,而不决定人类生活趋向善和神圣的高度。人类文化堕落时,在一定限度内,有可能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却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实现。因此,一个人具有非常高的智商、情商,非凡操作及管理能力、果断、勇敢的品质,随和、浪漫的气质,都不等于他具有德性。德性不是指人内在地拥有这些水平维度价值的品质表现。 
     
    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是指示善恶的人文价值,可分为底线价值与高标价值。底线价值规范的是为人的起码精神资格,给出的是人与兽类、与魔鬼划界的标尺;高标价值昭示的是成圣的理想,通常由信仰提供终极支持,给出的是人在人品境界上不断自我超越,向天使接近的意义灯塔。 
     
    底线的普世人文价值包括人权价值和伦理价值两个方面的内容。它们从权利和道德上规范了人之为人的底线,是人之为人的精神资格的标尺,也是人类理性地为能享有和平、健康、有尊严的社会生活的自觉立法。1948年联合国《普遍人权宣言》和1993年世界宗教大会形成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是人类对底线普世价值建构的伟大成果。 
     
    由某种宗教或哲学信仰提供的终极人文价值支持的高标普世伦理价值,从古至今一直只是少数人类圣哲、豪杰或志士仁人的德性,还从未成为过多数人自觉奉行的行为准则,但是,正是这些高标的普世伦理价值作为一种拉拽着人类精神向上的力量,加强着人类精神向上超越的努力,而使人类不至沉沦为一种平面动物。 
     
    垂直维度的普世人文价值有如下特点:一是顺序性:底线价值一定是高标价值的必要前提,这个顺序不能颠倒。二是单向性:与非普世价值或反普世价值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三是只定性质不定程度:它们规定着善恶性质,不能用“中庸适度”来衡量、评价。四是,整体性及收敛性:由上述底线价值到由信仰支撑的高标价值,作为指示伦理善恶的标准,构成一个完整的具有收敛性的有机体系,不可拆解,也不存在像水平人文价值那样的无限多样地扩展、创新的可能。 
     
    没有德性的人是达不到垂直普世价值底线标准的人,他们会故任意地侵害和践踏他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古往今来一切人为的社会性灾难,从以神圣名义发动的宗教战争,到德、意、日法西斯以种族主义为根据发动的侵略战争和种族灭绝的罪行;从斯大林的肃反运动到哥尔布特的屠杀;从中国的反右运动到文化大革命,……,所有这些人间灾难的制造者作为其反人道犯罪的道义根据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非普世价值,认为某个宗教、某个种族、某个阶级、某些人具有高人一等的特权或优越性;都蔑视和肆意地践踏着垂直普世价值的底线。 
     
    自觉地达到了底线标准的人,具有起码的德性,能够担当一个人起码的义务和责任,能做到遵守社会的法规、法律和约定成俗的伦理,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德性更高的人所为则高出了底线的要求,能自觉地“己欲利利人,己欲达达人”,会对社会和他人奉献许多,在自己身上达成老子所言“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如水上善,孔子所说的“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圣贤人格理想。  
     
    将“德性”界定为人对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的自觉遵循而形成的品质,可纠正和弥补麦金太尔德性论的几大弱点。 
     
    第一,可避免麦金太尔德性论中的历史相对主义问题。麦氏德性论中有一个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即“道德总在某种程度上与社会性的当地情况和特殊性相关联,当代的道德力图摆脱全部特殊性而成为一种普遍性道德的愿望,只不过是一种幻想。”[3]不难看出,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会逻辑地得出否定普世价值的有害结论。这种以特殊否定普遍的历史相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教条非常一致,其明显的问题是,任何道德的应然评价和批判,如果严格按照这一原则,就都被转化为对实然的认识和认可,等于宣布了道德评价的不可能。普遍性与特殊性总是同时存在相互渗透的,人的精神对于人的生活的能动规范作用与人的生活对于人的认识的制约作用,是相互制约和互为条件的关系。人的有目的的实践都有其价值评价作为前提才可能成立。而人类对于历史事件的道德评价总是有着自觉或不自觉的先在价值标准才可能。 
     
    我们在理性地理解和把握荷马所肯定的德性、亚里士多德肯定的德性、基督教传统肯定的德性,中国传统儒家肯定的德性时,的确不能脱离它们所处的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发展阶段,然而,我们对其是非、优劣、得失的评价,却需要一种价值标准作为逻辑前提才可能作出。麦氏的德性论缺乏这种自觉的评价标准意识,而被滞于历史相对主义裹足不前。当然他这种情况还不是最糟糕的。比此更糟糕的可能也是存在的,比如,如果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阶级至上这种非普世价值为价值标准,我们对上述三种典型的德性伦理学的判断,必然会具有民粹主义的色彩,而得出,它们不过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意识形态的荒谬结论。 
     
    人类是一个需要经过历史的过程,才能在精神上成长、成熟起来的存在。而以道德进步为核心的人类精神进步是在不断地告别非普世价值的误区的过程中实现的。德性是在人类追求精神超越的过程中,在具体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被建构的。其具体的历史的表现形式,必定带有具体的局限性。然而真正有生命力的德性,必定闪耀着普世价值的恒久光芒,因此可以在不同的具体的历史文化背景中释放有益的精神能量。而那些表征着德性的具体的历史的有限性的非普世价值因素则会在人类精神的进步过程中不断地被剥离、淘汰。 
     
    荷马时代以及亚里士多德时代认可的德性,还没有达到与非普世价值划清界限的自觉。因此,麦金太尔引导我们注意到由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德性传统在今天已经被丢弃的道德危机,推促我们重新重视作为人的内在品质的德性的塑造,才是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所在时,我们完全认同他对德性的重要性的强调,但是却不能认同荷马肯定的表现为杀人不眨眼的“勇敢”德性,也不能认同亚里士多德将奴隶排除在外的城邦德性,更不可能得出传统的等级制社会比现在的民主宪政社会更有利于德性培养的荒谬结论。 
     
    第二,可纠正麦金太尔德性论对启蒙运动以来人类德性进步成就的抹煞。与麦氏德性论的历史相对主义同时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他绝对地否定18世纪以来伟大哲学家们道德建设成就,没有注意到,近代以来一方面抛弃了亚里士多德德性传统,另一方面也矫正了这个传统中的不良偏差,而发展出了为这个传统所忽略的却是德性建设必不可少的健康内容。 
     
    近代以前的德性伦理学的突出问题有二,一是在忽视底线普世价值的情况下,高调强调和提倡高标普世价值。比如,在人的合理欲望普遍被压抑,人之为人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普遍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德性却要求人们“存天理灭人欲”,与天同德,忍辱负重,谦卑地逆来顺受,在道德境界上与基督合一,或与天同德。二是作为德性内容提倡的,许多是非普世价值。比如,男尊女卑以及要求人在等级社会中各安其位,即在道德上肯定和支持人被分作三六九等的现实。 
     
    包括休谟、康德、边沁、密尔等在内的18世纪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们对人类精神和德性进步不可抹煞的贡献,就在于他们论证了人由于拥有理性而具有自由的本质,因此人是目的,不能被当作生畜、奴隶、工具、手段,人在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上生而平等,他们的伦理学理性地建构和证明了这样一些底线普世价值的合理性。而恰恰是这些底线普世价值原则,为当代民主宪政制度提供着道义根据。麦氏生活在美国这样的成熟的宪政民主制度下,很难意识到,美国等西方宪政国家的先进性,和像中国这样的还没有在国家层面上认可这些底线普世价值的专制国家的落后性。他更不能亲身体验到,在古往今来的所有对人的基本权力和人格尊严平等都不能保证的国家,由政权提倡的道德建设是多么地虚伪。 
     
    不可否认,恰如《德性之后》所揭示的,休谟的情感主义伦理学、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康德的理性主义伦理学等等伦理学说,的确都对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传统强调的德性的目的论前提,以及作为人的内在品质的德性有所忽视,但是,就它们确立起来了人之为人的底线德性――人生而平等地拥有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因而弥补了荷马、亚里士多德、圣托玛斯的德性伦理学的严重欠缺,纠正了这些近代以前的德性伦理学的重大误区,因而有助于人类德性的全面进步而言,它们又是对德性伦理学的必不可少的纠错、补充、完善、丰富和发展。 
     
    第三,可避免麦金太尔德性定义的笼统性问题。普世价值肯定一切对人而言的积极意义。水平的效用性价值、水平的人文价值对任何人,一般而言都是善的或有益的,它们本身会带来美感,但是却并不必定构成德性。如果它们受垂直维度的非普世价值或反普世价值的指导,它们都会成为助恶的因素,比如“勇敢地”从事法西斯事业,“果断地”实施恐怖主义行动,“高效地”维护专制统治。反过来,如果它们自觉遵循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规范,特别是,如果它们被自觉地与追求高标伦理的德性品质相结合,它们就融入德性,成为加强德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的扬善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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