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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当代社会诚信培育解析(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青年参考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论文摘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是真善美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当代中国出现了普遍性的诚信贬值、信用缺失。如何进一步认识诚信的本质,培育社会诚信,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诚信的基本内涵 


    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的灿烂文化,自古以来,就以礼仪之邦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以崇尚道德修养而著称于世。在传统的道德体系中,诚信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论语》记载,古代教育家孔子用四种教育内容教育学生,“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其中有二教教人忠诚、讲究信誉。《孟子》提出的“五伦”中,就有“君臣有义”和“朋友有信”。汉代的贾谊将信列为“德之六美”之一,并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后来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道德体系,将“信”列为五常之一。 
    诚与信在我国古代文化典籍中最早是以两个词出现的。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以信解诚:“诚者,信也。”诚的本意是真实无妄,信的本意为人言,其含义也是诚实无欺。最早出现“诚”的古代典籍是《尚书》,“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尚书·大甲下》)此处诚以虔诚解。《周易》“修辞立其诚”中的诚,即是忠实不欺,言行一致之意,与今天我们所说的诚意思很接近。中国古代经典《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把“诚”当作本体看.“诚之”固然是人之道,但它与“物”相联:“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诚,是对事物由始至终变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诚立,则所言者莫非实理。既言与理应,斯为诚谛之言,言之必可行也。”诚,并非仅仅是自我道德情操的完善,更重要的是要以“诚”(循规律)求“物”(事业成功)。修炼自己成为德性高尚的人,要靠追求“仁”(道德)去实现;追求事业(物)成功,要靠认识事物本质、把握事物规律(求知、笃行)去实现。“行与理应,斯为笃实之行。”仅靠内心的善良意志是不能做到“诚”的,重要的是把握规律,按规律办事才是真正的“诚”。对规律的探索要有恒心,要坚定不移:“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中庸》主张的“诚之”是一种修炼涵养功夫:“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信是中国古代的重要道德规范。先秦的儒、法、道、墨、兵诸家,都推崇信。孟子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是说自身确有善德才能称之信。“信”是儒家的重要道德规范。法家对道德功用持否定态度,“但对信的功用却十分看重。”韩非认为,第一,人们之间交往要讲信,忠信是礼的根本。忠信多多益善。第二,君主治国必须取信于民,“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其次如老子、庄子、墨子及孙子兵法、孙殡兵法等著述中都论述过信,且都把信作为重要的道德规范,十分肯定信在治人、治兵、治国、治世中的功效,而且对信的含义作了大体一致的解释,即:“守信义,讲信用以及由此而建立起来的信誉、信赖、信心和信任,其含义与‘诚’也大致相通。” 
    在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诚实和守信作为基本的伦理规范,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两者相辅相成,相得宜彰。诚实是指道德主体的精神、信念,是主体的一种内在品质,通常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真心、真诚、诚恳等情感体验;守信是指道德主体的守诺、践约、履行,是主体的一种外在品行,通常表现为主体对客体讲信义、守信用、兑承诺等行为倾向。守信是诚实的外在表现和客观基础,守信培育诚实;诚实是守信的内在积淀和实践结果,诚实必定守信,即所谓“内诚于心,外信于人”。正如宋代著名理学家程颐所言:“诚则信矣,信则诚矣”。人的诚实品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守信的道德实践中逐步培养和锻炼出来的。 


    二、当代社会诚信培育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更加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它的正常运转要得到精神文化的支持,需要通过诚信道德来维系。因此,培育以诚信为主的道德体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 
    首先,诚信培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是以诚信为主的信用型经济。然而,自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社会中诚信道德处于严重的缺失状态。诚信贬值、信用缺失,渗透到了我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危害。如一些地方或某些政府朝令夕改、欺上瞒下,大搞“浮夸风”,谎报政绩,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威信,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经济活动中,假货、假帐、假币、假发票、假冒商标等大行其道,走私、骗汇、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拖欠赖帐、三角债、多角债、随意违约等等违信之事层出不穷;在学术领域,假论文、假文凭、假科技成果风行一时;在日常生活中,猜忌、欺骗、尔虞我诈、背信弃义常常夹杂于人际交往中。在当前,以上诚信贬值、信用缺失的种种现象还有继续恶化的趋势。诚信缺失的普遍性,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的发展。缺乏诚信,市场经济无法走向完善化、规范化。当前,重塑以诚信为基础的伦理道德观并把其作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市场发展的需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培育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伦理道德,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其次,诚信培育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优秀文明成果,继承、弘扬与发展这些文明成果,是中华炎黄的历史责任。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先哲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在孔子看来,假如一个人没有诚信,就不能与他人进行正常交往,就在社会中失去其立足之地。古代“曾子杀猪教子”就是信守承诺的很好例子。曾子教子,宁愿杀猪,也要信守如初。悠悠两千多年的岁月,历史的尘埃并没有淹没其诚实守信的光辉。中国历代都特别注意诚实守信。今天,人类发展的社会环境,人们的观念、意识等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必须置其于客观的现实条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随着生产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个体的行为,对他人、社会和生存环境,都有愈来愈多的影响。然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道德建设的步伐明显滞后,特别是诚信道德的“缺失”最为严重。加强道德建设,培育社会诚信,已成为我国现阶段整个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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