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人际社交 » 活动社交 » 正文

明品生活网:先贤的与人相处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底线(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争与让——分清君子之争与小人之争
记者:人们说公共场所的争执往往起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有多少事是大事呢?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不正是从这些小事反映出来的吗?

鲍鹏山:孔子说:“其争也君子。”孔子不反对争,但他要求人们不要有小人之争,他要的是君子之争。

君子之争有两个内涵:一、君子所争之物:是非;二、君子之争的手段:规则。在今日市场经济时代,争正当的利,就是君子,争不正当的利,就是小人;用正当的手段争,就是君子,用不正当的手段争,就是小人。所以,君子争是非,并不是说君子不争利,利与是非不是同一逻辑层面的东西,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关系,而是互相包含的关系,君子争利,就是争利中的是非。比如,国家人民之利,就为“是”,贪官污吏奸商之利,就是“非”。有人说,儒家文化不适应竞争年代,这是误解,儒家是为竞争制定规则。

鸡毛蒜皮之争,往往出于意气。这样的争,是儒家反对的。孔子说:“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把这种出于一时意气的无原则之争,看成是人的迷惑。孟子把“好勇斗狠,以危其父母”(《孟子·离娄下》)看成是五不孝之一。荀子说:“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室家立残,亲戚不免乎刑戮,然且为之,是忘其亲也;君上之所恶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为之,是忘其君也。……人也,忧忘其身,内忘其亲,上忘其君,则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荀子·荣辱》)为了一时意气之争,忘记自身、父母和家国,连猪狗都不如。

为什么儒家三巨头都反对意气之争?因为这样的争,不但没有价值,而且伤害价值。文明的社会,要尽量减少这样的意气之争。

记者:老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现在人似乎觉得中国传统的忍让观太陈腐了。那么何事该争?何事该忍?大家都忍让,坏风气会不会横行事?好人会不会永远受气?

鲍鹏山:这事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情况。原则上的事,事关基本权利的事,不能老是提倡忍让,因为忍让就是让渡权利。一个国家搞得人民习惯性让渡权利,既鼓励了坏人,容易形成恶人得势好人憋屈的社会氛围,更糟糕的是,还可能导致公权力的无限膨胀,损害人民利益,不利于建立服务性政府,损害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简言之,人民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在为国家进步做贡献,为改革开放做贡献。

中国社会在明清以后,进入非常黑暗的专制时代,面对强大的体制,人们颇感个人的渺小,反抗往往只会加重自己的损失和伤害,于是形成了类似于“退一步海阔天空”、“忍字头上一把刀”等等犬儒哲学、奴隶哲学,国民性也因此有了更多负面的东西,严重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气质,并导致国穷民弱。这种“不争”而忍,是我们今天要否定的。

但是,另一方面,人在社会中,还是要讲退让的,不能事事占强。社会总有竞夺,竞夺不能以力量为唯一胜算,不能以一切据为己有为唯一目标,否则那人类社会就变成丛林之中的弱肉强食了。所以,人一定要学会“让”。

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我们的权力。学会谦让利他,是我们的道德。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