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文说文话 » 正文

明品生活网:中国远古特质定下发展路径 宗法社会之路古已确定(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凤凰网历史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中西方古代早期社会的政权结构,人们都将其称作“国家”,两者似乎性质相类,其实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从其产生过程、结构表象、政体演进、职权功能,乃至经济形态、文化模式各方面考察,都大相径庭。对中西方上古政权产生的不同方式作一简明解构,以理解中西方文明路径的巨大差异是如何开端的,及其有关政法方面思想文化的特质区别又是如何对两者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道路,就是在频繁的部族战争中,得胜者不断扩张领土范围,再用家族分封、增设机构、刑法镇压诸方式巩固统治。从黄帝、炎帝、蚩尤、共工……之间频繁的战争,到夏、商、周部族之间的征服战,黄河中下游地区逐渐为一个强大的部族所统治,从而这“国家”在君主制家族统治的扩大中逐渐成雏形。大禹建立夏朝,启世袭王位,史称“家天下”,直到西周的“大分封”,说明在部落酋长权势的不断膨胀中,其拥有统治区域内所有臣民与土地物资的支配权,就是财产王有制或者说没有财产私有制;并在最高首脑酋长一权制统治之下不断加强刑法镇压手段,所谓“禹刑”、“汤刑”、“九刑”之类;其特点是:由于权力能够主宰一切,遂首先成为争夺的目标,使得夺取部落首领位置的斗争也异常激烈,从尧、舜、禹之间的残酷争权传说,到启世袭王位后斗争更趋白热化,再到西周嫡长子世袭制度的确立。可以说,用暴力手段掠夺与控制人间的一切,便是中国古代国家诞生之主要文化特征。

期间,原始氏族血缘组织在其过程中并不是走向解体、崩溃,而是以一定的方式蜕变为宗法性质的血族等级组织。有所谓“家国合一”,家族、宗族为国家的基本运作单位,其等级关系完全按照与君王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定位,国家政权亦即族权的放大,其国家的建立过程实质上就是一部血族战争征服史与宗法分封史。在频繁的争夺和征战中,旧的氏族机关不断扩大、蜕变,使其能适应疆域不断增加,统治日益严密的需要。就是说,中国古代国家的产生,不是以氏族血缘组织的解体为代价来重新进行社会整合,反而是更加强了旧血族的组织关系与等级层次,即所谓宗法制度,它与新的国家结构熔铸于一体。这也是中国古代国家产生的重要特点,由是,以血缘伦理等级行为规范为核心的“礼”制文化,成为早期国家制度的主要内容。在这样的宗法社会与相关的分封制度中,家族是社会基本单位而从属于宗族,个体家庭或个人之间发生协商、契约关系的几率极小,几乎看不到此类文化手段运作的存在。从而社会沉沦于一元化的家长制伦理等级型文化格局中,人们无从发现与认识“平等”、“权利”、“契约”之类的思维概念与运作机制。

同时,中华文明缺少不同类型的异质文化互相交流、互相影响、互相激励的地理环境,主要是黄河中下游地区文明的向外扩展,缺少比较参照系,这对日后文明的定型、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素。有学者提出所谓“多元一体”格局,问题是其中不同于中原文化的异质文明并没有崛起,最多只是一些颇有地方特色的原始文明在中原文化发展之前昙花一现而相继“夭折”。如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等,连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也是突然消亡,没能顺畅地发展下来。只有黄河流域的石器时代诸文化走出原始社会,建立了一个成为中国古文明发祥中心的政权组织,在逐渐向四周扩散的过程中,终于完成了大一统的国家模式。所以,中国古代文明只是一个全国性的中心,而不是多中心,或者说,在此中心里没有异质的文明政权组织共存,没有出现多元同步发展的局面。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严格说是一元模式,而不是多元体系。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