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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别把诺奖评委马悦然放在舆论烤架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山东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诺奖评委马悦然称曾有“山东文化干部”向其邮寄书画贿选,引起舆论轩然大波,山东省作家协会首当其冲。10月26日,山东省作协公布了主席张炜要求马悦然妻子陈文芬澄清此事的邮件记录。山东省作协要求马悦然公布行贿者姓名,澄清真相(10月28日《京华时报》)。




应当说,山东作协的反应可以理解。国人的心态就是这样,当行贿这样的事情露出端倪时,人们的围观热情便被点燃,他们想知道到底是谁,是谁这么大胆,也这么倒霉,他们除了想得到一个结果,还想看一场热闹。如果山东作协不发出声音,人们就会在信息有限的情形下进行有罪推定:是谁与马悦然经常联系的?他们是否存在行贿的可能?在确定信息不能传播时,传闻和谣言便会产生,不仅最终的行贿者不会现出原形,反而更多人的会在传闻中成为“替罪羊”。

可问题是,马悦然到底可不可以不公布答案呢?或者说,公布具体的行贿者有多重要呢?尽管人们期待他人在面对潜规则时可以作出正义凛然地举报,但这种期待依然是一种较高的期待,依然取决于被期待者的意愿。如果一个人这样做了,这样的人值得敬佩;但如果一个人没有这么做,似乎也不能站在道德高地上进行批判。毕竟,能够拒绝贿赂本身就是一种姿态,一种维护。

更重要的是,在一种文化中,某个人可以是一种泛指。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个人不过是具体的表现,一个人不过是文化的载体。有人会说,不公布会存在误解,会存在误伤。这种结果其实不是马悦然能够决定的,也不是他能负责的,他能做的只是把一种现象说出来,以引起社会的重视。至于社会以怎样的方式予以重视,这取决于社会的态度:社会可以以揪出一个人,以将之示众的方式进行宣泄;社会也可以以制度反思和文化反思的方式,追问为何国人会依赖潜规则。两种方式能传递出的刺激性信息是不同的,前者更强,后者弱些。两者能产生的效果也是不同的,前者是一个事件,后者是一个标本。

所以,放过马悦然吧,没有必要把他放在舆论的烤架之上。如果他说了,这是他的选择;如果他没说,这也是他的选择,而且也不会影响社会的反思。 

(江苏 乾羽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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