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人际社交 » 焦点大观园 » 正文

明品生活网:如果被活煮的猫会写寓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新京报  作者:汀滢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说:“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的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他怜悯的动物。”7月24日《新快报》就提供了这样一份“考卷”:记者调查揭开广州餐馆水煮活猫制作全过程,尚未断气的家猫被放入沸水中翻煮,广州很多知名酒楼都名列其中。烹猫者说:“越折磨,味道越好。这样做是为了保证血液充分被肉质吸收,做出来的猫肉味道好极了。”我一直不明白,在人类的民主自由尚未抵达臻境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兴师动众地去关心一只猫、一条狗的命运,为什么“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的提法会甚嚣尘上……大约早在19世纪初,英国人提出禁止虐待马、猪、牛、羊等动物的法案而遭遇当时的下议院拒绝、嘲笑,也是因循的这个逻辑。后来看到一句话,终于醍醐灌顶———待兽禽以人道,就断不致待人如禽兽;肯施惠于弱势,就断不致失恩于强势。


一只猫能否吃是一个问题,怎么吃猫是另一个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中,关注猫的命运其实并不奢侈,“被活煮的猫”是带有强烈暗示意味的心理隐射:关乎人类对弱势的悲悯、对生命的敬畏、对生态的反思、对行为的制衡。昆德拉说得真好,对需要怜悯的动物无限残忍,对同类还会怀有道德慈悲吗?心理学证实:从小习惯虐待动物的,长大后多有攻击性人格出现。于一个社会而言,制度的更迭、社会的推演,每个社会主体都可能遭遇“猫”的境遇,而一旦这个群体习惯于对弱势的虐待和变态行为,并能获得一种异化的心理愉悦,社会的制度救济恐怕最终会被强势者的利益话语所遮蔽。

美国KPBI调频节目播音员史蒂文·米德,为了看一只小鸡是否会飞,将其从3楼阳台扔下并做现场报道,导致小鸡的腿、脚受伤,结果被陪审团以“残忍虐待小动物罪”判罚18个月监禁、5000美元罚款;当年还是嘲笑反动物虐待立法的英国,在1822年通过了著名的“马丁法令”———世界上第一个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鲁迅时代,在上海租界,要是倒提鸡鸭,是要被罚款的,理由是虐待动物。鲁迅为此写了《倒提》一文,说洋人对我们固然鄙夷,“但并未放在动物之下”……于此种种,无非是笨笨的人类用法律写出的一个个保护弱小的生存寓言,惩戒也好、奖励也罢,都无非是指望能推物及人。

更形而下地说,猫也许可以吃,但不能如此残忍地被活煮;就譬如弱势群体的利益可能被侵占,但不能失去最后的救济通道,不能剥夺他们的生存发展权益———这是底线。为反对虐待动物立法,其实是以法律的形式写就了人类生存秩序的寓言:我们必须与其他生命分享我们的地球,我们必须为生存的规则订立一个度。

在兔子的神话里老鹰是恶魔,在羊的神话里狼是恶魔,如果被活煮的猫会写寓言,在它们的世界,那些人会不会是它们感到恐怖的恶魔呢?

作者:邓海建(江苏教师)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