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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三公浪费”是谁的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24日,由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主办的以“三公浪费的治理”为主题的沙龙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举行,来自全国多地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就这一主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据专家估计,近年来,全国三公消费总额突破了9000亿元,相当于2012年全年财政收入的10%。越来越庞大的三公消费支出引发民众的不满,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中央政府曾颁布许多文件(或禁令)遏制三公消费,各级地方政府也采取过一系列举措。不过,其收效并不令公众满意。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长期研究三公消费治理问题。据他分析,三公消费支出逐年攀升系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是公共权力长期封闭运行;二是公共资源责任主体长期缺位,形成“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的结果;三是社会公众监督严重缺位,忽视了公众力量。范柏乃提出,在各级政府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三公消费的费用结算中心,实行三公消费与费用结算完全分离,并建立公务招待网站,接受全民监督。
  必须看到,三公经费公开或结算无论表现为何种形式、何种特点,倘若不能切实落实,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权力的滥用。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历史传统、现实氛围及行政文化等原因,“官僚行政”模式积习难改,有些部门没有形成顾客至上等具有民主取向的价值观念,对公共行政生活的根本价值缺乏系统的自省。值得质疑的是,当你发现多数人对政府的财务支出一无所知,会是怎样的感受呢?政府的公信力怎样保持呢?基于此,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拿出应有的诚意来,直面“三公浪费”问题,听取建议,勇于担责,及时解决问题。否则,政府极有可能陷入“塔西佗陷阱”,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根据善治要求,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做到: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要对自己的所有行为都有所交代,要及时向公众解释清楚自己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在完成后如有差错或损失,必须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罚当其责。如果三公经费一直处于封闭状态不为世人所知,其背后的公权力滥用就很难得到有效制约,顽疾也将长久存在下去。说到底,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预算公开都还只是手段,不是目标。目标是透明,是政府预算真正“晒”在阳光之下。美国绩效预算的成功实践,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绩效预算,是指政府首先制定各部门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项目,并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与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要的支出费用,然后再来编制预算。绩效预算关注的不是预算的执行过程,而是执行的结果,提高了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成为持续改进和提高政府部门绩效的公共预算新模式。美国推行绩效预算以来,尤其是克林顿政府时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财政由大幅度的赤字变为了盈余,政府效率显著提高。
  丹尼斯·缪勒在《公共选择理论》中说:“政府,作为一种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的机构帕累托,其存在会减少人数众多时获取个人关于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的偏好信息所需的交易成本和谈判成本。”笔者以为,要规范财政支出,不能停留在反对或呼吁的层面,而是要从原因着手,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强化财政预算控制,公开财务支出明细,取消预算外职务消费,并对违规者施以必要的制裁。只有实施严厉的问责制,对违规者进行强力问责,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不包庇袒护,才能真正约束公权力,规范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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