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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评“琼瑶举报于正抄袭”: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日前,琼瑶在电视剧 《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封给广电总局领导的公开信,文章指出目前正在播出的由于正编剧并制作的电视剧《宫锁连城》严重抄袭了她的《梅花烙》,一气之下,已经病倒。”(4月16日《北京晨报》) 
  据悉,琼瑶分别从主线、支线、主情节等方面,指出了《宫锁连城》的四大抄袭之处,似乎证据确凿。既如此,琼瑶为何不走法律渠道维权,而是选择在微博发布公开信,向广电总局“隔空喊话”的方式来表达不满呢?说句玩笑话,这不是“信访不信法”吗?
  其实,如果大家换个角度看的话,又不难理解琼瑶的选择。正如曾经打过大量版权官司的律师朱立新告诉记者,侵犯著作权属于民事纠纷,认定特别麻烦,“若按照正常的申诉流程,一般到一审都需要6个月,此时《宫锁连城》早已播完了”。一位资深制作人则坦言,这种情节构思上的类似很难被界定为抄袭,“把背景换掉,只扒人物关系,桥段来回拼贴,不做连续的拷贝。这样的事在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经常发生,向好莱坞扒桥段。”
  《宫锁连城》究竟有没有抄袭《梅花烙》,不仅很难下结论,而且细究起来也不现实。毕竟,作品雷同的现象在影视界比比皆是,还没有什么标准能用来衡量谁抄袭了谁。面对琼瑶和网友的质疑,当事人于正表示“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既然各有各的看法,各有各的说法,那我们就先将抄袭与否放在一边吧。现在的问题是,就算没有抄袭,《宫锁连城》与《梅花烙》在主线、支线、主情节等方面如此的雷同,又有意思吗?
  作为电视剧创作者,必须时刻拥有创新意识,只有不断推出原创性的作品,才能真正赢得市场。如果只图省事、保险,跟在别人后面模仿,必然成为失去自我的反面典型。而观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两剧出现多处雷同,就算不被追究抄袭责任,也是不光彩和令人不齿的。从这一点来说,我认为琼瑶的目的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了。 孙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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