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文说文话 » 正文

明品生活网:评:不可轻易举起“终身禁演”之尚方宝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荆楚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原标题:李振忠:不可轻易举起“终身禁演”之尚方宝剑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此前一审时,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问题演员”应“禁演”。对此,二审稿新增了“演员自律”条款。(8月29日《新京报》)
  演艺人员该归于哪一社会群体?是政界还是民众界抑或是半官半民界?按照传统分类,演艺人员应当有自己的从属与归类,那就是“演员群体”,这似乎是不容置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涌起,演艺人员更多的脱离体制而自我发展,一部分演艺人员不再靠国家俸禄而靠自己谋生,这也就对演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灌输正能量带来一些不利因素。然而,演员依靠自我发展,开拓市场,形成新的演艺团体并创作大量文艺作品,给新兴演艺市场带来活力,当然也是不争事实。
  演员违法犯罪,撇开其影响力而论,到底是高于普通社会人员,还是高于一般群众?从北京市吸毒人员所从事职业情况看,以无业人员为主,演艺人员所占比例仅为0.15%。(2014年8月18日新京报)而这个数字在2015年则变成“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公职人员、演艺界明星等占0.4%”。(中国网2月18日)。由此看来,演员吸毒固然可恶可恨,但仍然是吸毒现象中的极小一部分。从整个吸毒群体来看,并未形成较社会人员更严重的吸毒现象,这只是整个社会吸毒行为的冰山一角。之所以受到公众的瞩目,正是因为演员自身应当承载的社会道德示范功能。
  终身禁演,需与法律相向而行。
  由演员吸毒违法犯罪行为可见一斑,其他刑事等犯罪行为,演艺人员并不呈规模,甚至远低于普通社会人员。尽管演员社会道德下滑形成了一种趋势,但这种趋势仍然是整个社会甚至官员群体道德下滑的缩影和翻版。欲挽狂澜于即倒,需从整个社会道德风气入手重建,而演员充其量只是缺失了社会道德重建的某种示范责任。
  动车抽烟抓到两次“终身禁乘”,到了演艺人员则有“终身禁演”,严法看上去很美,但也要具备充足的人性化作基础,否则就可能违背法律精神。“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如此这般的道德约束毕竟无法企及法律的高度,只有法律才可能约束那些道德堕落违法犯罪的演艺人员。那么,所谓的“终身禁演”之尚方宝剑,就绝不可轻易举起,如此重法严法,只能适应于那些击穿道德底线与法律底线的劣迹者。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