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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给影视鉴定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国内第一个影视著作专家鉴定委员会近日正式揭牌,它填补了影视著作权司法鉴定的一项空白,意味着中国影视版权建设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也标志着抄袭泛滥的影视圈,遭遇到了真正的监管者。
  影视专家鉴定委员会是一个严肃、正规的组织,七家指导单位包括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广联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中华律师协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专家名单也列入了法院指定名录。以后再有版权人遭遇侵权时,不必单单依靠在社交媒体上曝光来寻求伸张正义了,起诉到法院,由影视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甄别即可。
  也有人担忧专家阵容的构成,部分专家的工作时间是否能够得到保证,侵权是否有量化标准,以及认定侵权后的惩罚问题……这些担忧都是有实际出发点的,的确也构成了影视鉴定委员会成立之后要面临的根本困难。这些难题,需要在工作进展过程中逐一去解决,但相信影视鉴定委员会的成立,已经对这些阻碍有了充分的考虑,也有了初步的解决办法,鉴定委员会的存在,不会是略胜于无。
  为了影视鉴定委员会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行业,有以下几个建议:
  第一,影视鉴定委员会需要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专家自身都有自己的岗位与工作,比如加入委员会的编剧,他们正常的职业是写作,如果为委员会付出的工作量特别大的话,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收入。聘请有从业经验与资格的固定工作人员,可以把专家从繁琐的侵权证据收集整理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家们只需要对证据进行“会诊”,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比对层面上给出自己的答案。这样有利于专家成员更积极投入地参与到委员会的工作中。
  第二,要善于利用新技术。现在网络上已经有了成熟的机器人比对技术,对于抄袭特别明显的章节,机器人会用自己的算法,准确地比对出抄袭部分的内容,这对于那些明目张胆大篇幅抄袭的网文,能够快速地进行分辨。在运用新技术的基础上,再进行人工核实,会减轻不小的工作量。
  第三,要尽快地给出可参考的判例。影视业之所以抄袭泛滥,是因为法院审理时间漫长,鉴定结果与实际判罚难统一,判决结果浮动余地很大,这导致法院判决缺乏震慑力。影视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来自相关各个行业,在给出是否侵权的明确结果的同时,也应综合考虑市场损失、行业危害等方面的因素,结合法律法规,对法院也给出惩罚建议。一旦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侵权案件有了明确的判决与惩罚,那么今后类似的案件,都可以参考判例,在审理速度和判决力度上,都能让侵权者感到真正的压力。
  抄袭泛滥已经困扰影视行业数年,已成阻碍行业发展的巨大障碍之一,影视鉴定委员会的成立,如果达不到扫除障碍的作用,将会很快失去其成立的意义。而彰显这个委员会存在价值的最好做法,就是从成立之日起,就时不我待地开展工作,让抄袭所造成的污浊之风,被一股清流驱散。 韩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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