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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查缴《死亡笔记》 给恐怖小说降降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一位书店朋友告诉我,如今青少年热销的读物除了教辅书,就数恐怖小说最热销。或许出于出版人的职业敏感,这番话不禁引起了我对恐怖小说的关注和思考。当我对本土恐怖小说有所了解之后,我却想说:该给恐怖小说降降温了。 
  当前恐怖小说过热的现象表现在:在创作界,有些人拔高了恐怖小说的功能,夸大了它的认知作用。他们片面强调恐怖小说“可以锻炼青少年的意志,提高应对灾难的能力”,“有助培养孩子对世界的敬畏感”,在这些借口之下,故弄玄虚,极力营造恐怖情节和残酷氛围,仿佛越恐怖,看了才越有“抵抗力”。在出版界,不少人眼看商机到来,纷纷出奇招“争搭恐怖小说车”,你出高版税,我买断作家;你搞签名售书,我来悬赏征文。于是一大批鬼书、魔怪书、盗墓书、招魂书、残酷凶杀书、离奇报复书目,醒目地呈现在大小书店的显赫书柜,以至出现了被有些人津津乐道的“恐怖小说年”。有人从去年畅销书排行榜数了一下,恐怖小说类就占20多种。你跟风、我克隆,总之,巴不得恐怖小说热上加热。再看媒体评论界,推波助澜的也大有人在。一些电台热衷在午夜开设“焚尸新法”、“N种复仇方式”等恐怖内容节目;不少报刊也在宣扬恐怖小说“可以缓冲人们心理压力”,主张把恐怖小说与影视、动漫结成“恐怖文化链”,建立“恐怖文化产业”,呼唤催生“本土恐怖小说大师”,至于网络上恐怖小说的花样那就更多了。在上述这些人的眼光里,发展恐怖文化大有赚头,仿佛可以充当zhongguo文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什么“阳光”捷径了。这无疑是个巨大的认识误区。
  首先,恐怖小说过度膨胀,势必走向反面。恐怖小说当然有它的文学价值,甚至不乏内容与艺术兼优的佳作,但却少有像《西游记》、《聊斋志异》这样的魔怪小说名著。恐怖小说毕竟只是众多文学体裁中的一个品种,如果听任盲目膨胀,甚至倾力助长,势必促使读者“偏食“和阅读趣味紊乱,损害文学多元的表现功能,破坏文学的生态平衡。何况恐怖小说反映的往往是一种扭曲的心理和虚幻的思维,对于涉世不深的读者难免会产生一些负面作用,倘若引导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据报载,广州一名17岁少年上吊自杀,生前就因为看一部恐怖小说着了迷。对此,绝不可轻视。
  其次,背离现实的恐怖小说,绝没有生命力。传统的志怪小说佳作,表面虽描写天上阴间、幽灵鬼怪,实际却是来自民间,投影社会现实。像《聊斋》中的故事,无不暴露封建社会中种种荒淫黑暗的现实。即便是西方一些著名的恐怖小说,如斯蒂芬·金的作品,尽管情节怪诞,但其立意也大多是触及社会某种现象,并在恐怖的故事中,折射出某些科学或哲学的道理。反观当今的某些本土恐怖小说,几乎完全背离现实生活,滥用想象,凭空瞎造,违反逻辑,只图恐怖刺激。他们把制造恐怖自诩“好比吃麻辣烫,越辣越想吃”。殊不知只有辣味而无佳肴美味的什么烫,有谁会长久爱吃?把恐怖小说背离现实,引向单纯编造恐怖氛围,显然是一条自绝生命力的歧途。
  第三,那些热衷靠装神弄鬼吸引眼球的恐怖小说,不仅是艺术想象力的贫乏,更是文化责任的缺失,最终难免会受到惩罚。一是法律惩罚。《出版管理条例》笫二十七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有的出版者虽然借口自己那些出格的恐怖内容是面向成年人的,但只要未标明“少年不宜”就会对购书的青少年产生误导。作者和出版者就应负道义甚至法律责任。今年5月北京查缴了《恐怖鬼故事》和《死亡笔记》等8部非法恐怖小说就是一个明证。二是市场惩罚。那些胡编滥造的恐怖小说,靠炒作也许一时能够获利,但千篇一律,哗众取宠,日久必厌。此前不是出现过什么“用身体写作”、“恶搞文艺”、“颠覆名人”等等花样,都不过一瞬即逝。恐怖小说若不及时回归理性,迟早也必然要受到市场的唾弃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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