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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30起重点案件公布(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2007年查办全国性大案要案近300起  案情20年来罕见

    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战线按照dang中央“扫黄打非”战略部署,贯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办案主力军作用,共查办案件3.1万起,是查办案件最多的一年,其中全国性大案要案近300起。及时公布、曝光这些大案要案,对震慑犯罪、保持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高压态势,以及鼓舞人民群众关心支持“扫黄打非”斗争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再次向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犯罪活动方面决不手软。

    据悉,2007年,全国“扫黄打非”办进一步摸索出利用全国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查办大案的经验,明确作为新形势下案件查办、督办思路。2007年全国查处的重点案件,许多案件的案情、案值、特点都是开展“扫黄打非”20年来的“第一次”。截止2007年10月底,全国由省级以上“扫黄打非”办和公安、工商、文化部门挂牌督办、立案查办侦办的大要案达3000多件,这是过去历年没有的。

    “彻查、彻究、彻办”  重大案件全国配合

    针对策划、生产、储运、批销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跨地区、跨行业、“一条龙”的团伙化趋势,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很难查处的特点,全国“扫黄打非”办确立了全国配合、“彻查、彻究、彻办”的办案原则,树立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线索,而且要一追到底、力求彻底摧毁犯罪团伙、不给犯罪分子以死灰复燃机会的办案指导思想。各地查办案件,一方面将生产、储运、批销等中间环节作为案件突破口,向上追源头、向下挖窝点;另一方面立足本地、面向全国,案件线索涉及到哪个地方就追查到哪个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主力军作用,创新案件督办手段,特别是动员全国各地力量同步行动办大案,产生“地震效应”,不给犯罪分子逃遁之机。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网络案就是典型一例。在办案的关键时段,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中央宣传部在重庆召开有全国31个省区市“扫黄打非”办主任、公安厅局长参加的办案协调会,通报涉及29个省区市的重要线索,作出查办部署,仅用一个半月时间,这一全国性大案基本结案。2007年还完善了与司法机关案件衔接的方式方法,及时将一批首恶罪犯按“上线”依法重判,对犯罪分子震慑很大。

    针对一些重大案件往往都是跨地区案件的特点,全国“扫黄打非”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立健全地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整体发挥“扫黄打非”的能力。尤其是查办大要案协调机制,明确主办方、协办方及其主要任务和责任,协调共同推进案件侦破。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各部门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总体部署,既认真履行分工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了各自“扫”、“打”和治理的优势,又密切配合,凡工作有需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形成整体合力。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判重处

    2007年,全国不仅成功破获了一批“扫黄打非”重大案件,而且依法从重判处了一批“扫黄打非”案件,这种刑事打击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摧毁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3.30”非法出版物案涉及上海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1年。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团伙网络案,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河南一例贩卖淫秽音像制品案,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江苏“8.14”侵犯著作权和贩卖淫秽物品团伙案10名案犯被判10年不等有期徒刑。江苏两起网络“扫黄打非”案件主犯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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