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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合同期满图书仍在销售 作者出版商反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汀滢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贺雄飞是著名出版人,刘亮程是著名散文作家,两人为是否盗印《一个人的村庄》大动干戈。近日,贺雄飞在自己的博客及天涯网上发表文章《做人要讲良心———兼答刘亮程先生》,称“刘亮程先生一直认为我在盗印他的书,根据何在?”而刘亮程则表示,“到现在为止,盗印的《一个人的村庄》还在网上和一些省会城市销售。”  

  贺雄飞:做人一定要讲良心

  在贺雄飞的博客上,刘亮程的留言是,“贺雄飞先生:我的《一个人的村庄》你还在盗印发行。你也是一个有名气的学者了,鸡鸣狗盗的事也该收手了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贺雄飞表示:“刘亮程以前在我的博客上有过两三次这样的留言,都被我删除了。这是毁坏我的声誉,我被迫站出来正式回应此事。”

  贺雄飞称,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最早在新疆人民出版社由刘亮程自费印刷出版,当时的印刷量为三千册。自己发现这本书后,经过了重新包装,并在全国鼎力推销,结果刘亮程火了。当时和刘亮程签订的出版代理合同中,约定印数为三万册,实际付给他的版税也是按三万册计算的,而实际上,该书的发行量只有两万五千册。“其实,我是多给他付了五千册的版税,因为这是合同所规定的,我必须履行合同。刘亮程先生一直认为我在盗印他的书,请问有何根据?”

  刘亮程:盗印该收手了

  “他的博客上的留言是我留的,我很气愤,希望他别盗印了,但是又找不到电话。”刘亮程说,《一个人的村庄》1998年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出来以后,《天涯》杂志、《南方周末》以及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都推介了,贺雄飞2001年接手了这本书,还用原来的书号,约定首印三万本,自己也拿到了三万本的版税。

  刘亮程说,“这本书当时遍地都是,发行量肯定不止三万本。我在新疆,没有任何办法监督他,就想五年合同到期以后就好了。2006年1月,这本书在春风文艺出版社出了新版。没想到,他还在盗印。到现在为止,一些省会城市在卖,当当网上好像也有。”他还透露,贺雄飞出版的《城市牛哞》,使用了自己几万字的作品,既没有经过自己授权,也没有支付任何稿酬。

  作者、出版者不信任是痼疾

  学者李勇认为,作者和出版商发生纠纷的时候,作者往往处在弱势,因为很难取得真实的证据,除非动用国家机器。北京华文天下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总经理辛继平称,“出版合同到期后,库存图书的消化时间应该是一年。作者和出版者相互不信任是老问题了,在现在的情况下很难解决。”

  辛继平表示,像四川的新华文轩等公司现在能够提供收银台真实的销售数据,这种方法普遍实施后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现在能提供这种数据的公司太少。“用技术性方法和制度来规范是可取的,它比人的自觉可靠得多。”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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