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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名人赠画遭变卖引热议 名家友情被“践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上海青年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把自己的作品送给别人,不想却被人被拿出来卖钱。最近这种名人珍贵的赠物不被藏家待见之事频发,引起一片申讨之声。不过令名人们更为尴尬的是,尽管已是出离愤怒,但他们可能暂时没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赠物被卖:名家友情被“践踏”
  这几天,中央美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相当气愤,因为他发现自己2000年赠送给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的一张画竟给出版社卖了换钱。当年王璜生所赠画作,是作为给这家出版社成立20周年的贺礼。“太令人震惊了!实在太没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线了!”王璜生在微博上公开谴责。
  最近,这类藏家不珍视获赠之物的事情频发。闹得最沸沸扬扬的自然是钱钟书1980年代写给香港广角镜杂志原总编辑李国强的一批信件流入拍场(本报5月23日、5月25日曾报道)。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时常看到有名家所赠之物,被受赠的藏家拿出来卖。往往这些书画上还题着“赠某某”的字样,显出名家对朋友情谊的一份珍视。这样的赠物出现在叫卖声四起的拍场,实在让人唏嘘。
  几个月前,莫言多年前所写的三张书法拍得11.73万元高价,据称也是当年藏家求字而得。“莫言是随和的人,自然不会拒绝这种托请。但如果当时那人就对莫言说,这些字是要拿出去卖的,莫言肯定不会写了。”有网友议论道。
  但和杨绛先生、王璜生不同,莫言对所赠书法被卖一事保持沉默,于是有人按捺不住地问:“莫言,你的字被卖了,你就不反对吗?”
  业内建议:看准了求字的人再写
  昨天有关钱钟书私信将被拍卖一事的最新消息是,zhongguo拍卖行业协会表态,深切理解并尊重杨绛先生的感受和反应,希望这批私信的送拍者能充分尊重杨绛先生的意愿。
  但是由于中拍协只是一个行业协会,其态度对各会员单位并不具备约束力,所以拍卖方时至今日也不曾松口,依然坚持要拍卖这批信件。而且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一轮风波,可能反而会助推这批信件的价格。
  但现在问题的关键还是,赠送之物被获赠者拿出来卖了换钱,这虽在情理上很难讲通,在道德上也是有瑕疵的,但这是否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呢?
  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钱钟书私信将被拍卖一事曝光后,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将此与张爱玲私信被出版的现象相提并论。
  他们认为私信都有著作权,所以要出版或拍卖都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张爱玲的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是同意出版的,所以张爱玲信件被披露出书虽于情难容,于法却是有据的。同样的道理,现在钱钟书的遗产所有者杨绛先生既然出来反对拍卖,那这批信件就卖不成。
  不过很快出现了第二种说法,中央财大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王凤海就表示,在拍卖中,这些信件涉及的是物权的转移,而非著作权的转移,信件属于动产,动产则视目前持有人为所有人。“法律归法律,感情归感情。在此事件中还是要以法律为最终准绳。”
  在这些专家看来,所有权和著作权是两码事,如果信件要出版,那就得谈著作权,而如果只是买卖,那就只有看所有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王璜生虽然对自己的赠画被卖很生气,但他也只能谴责一番,并没法深究。
  为了避免不被求字的人“玩弄”,业内建议名家赐字时一定要看准那个求字的人再写。给人写信也要特别注意,如果是不可靠的人,信里千万别写不适宜公开的文字,免得日后被公开。而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名家和受赠方签订一个“赠物不得转让公开”的协议。记者 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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