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间万象 » 综合动态 » 正文

明品生活网:历代名臣对立奏议选评(十五)_中正-九品-州郡-选拔-大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国学网  作者:陈友冰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核心提示:九品中正制的罢与立提示:吏部尚书陈群为了适应东汉末年由于战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的新形势,让魏国选用人才没有不尽之处,上疏奏请魏文帝实行“九品官人之法”

九品中正制的罢与立

  提示:吏部尚书陈群为了适应东汉末年由于战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的新形势,让魏国选用人才没有不尽之处,上疏奏请魏文帝实行“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专门设立选拔人才的“中正官”,由他们来主持人才选拔。西晋的刘毅则认为“九品中正制”是恶法,列出它对国家zhengzhi造成的八项损害,上书晋武帝司马炎要求废止它。

请立九品中正制疏(1) 陈群

  魏文帝为魏王时(2),三方鼎立,士流播迁,(3)四人错杂,详覈无所。(4)延康元年,吏部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5)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6)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7)区别人物,第其高下。(8)又制:郡口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其有秀异,不拘户口。(9)黄初三年,始除旧汉限年之制,(10)令郡国贡举,(11)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12)。

(杜佑《通典》卷十四·“选举”二)

  【作者介绍】

  陈群(?—237年2月7日),字长文。颍川许昌(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zhengzhi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祖父陈寔,汉末清流领袖,父陈纪,叔父谌,皆有盛名。群为儿时,陈寔常奇异之,谓宗人父老曰“此儿必兴吾宗”。鲁国孔融高才倨傲,年在陈纪与其子群之间。先与纪友,后与群交,更为纪拜,由是显名。陈群早年被刘备辟为豫州别驾,时陶谦病死,徐州迎备,备欲往,群说备曰“袁术尚强,今东,必与之争。吕布若袭将军之后,将军虽得徐州,事必无成”备遂东,与袁术战。布果袭下邳,遣兵助术,大破备军,备恨不用群言。后举秀才,除柘令,不行。公元198年曹操入主徐州,辟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转参丞相军事。魏国建,迁御史中丞,转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后又转任参丞相军事。公元213年,曹操封魏公,陈群为魏国的御史中丞。曹丕为太子时,对陈群就深敬重,待以交友之礼,常叹曰“自吾有回(颜回,孔子门下贤人),门人日以亲”。曹丕代汉,迁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颖乡侯。“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曹丕征孙权,至广陵,使群领中领军。帝还,假节,都督水军。公元225年,陈群为镇军大将军,领中护军,录尚书事。次年,曹丕病逝,陈群与曹真、司马宣王等并受遗诏辅政。。曹叡即位,晋封陈群颍阴侯,增邑五百户。并前千三百户,与征东大将军曹休、中军大将军曹真、抚军大将军司马宣王并开府。顷之,为司空,故录尚书事。青龙四年(237)病逝,谥靖侯。“子泰嗣。帝追思群功德,分群户邑,封一子列侯”。

  陈群历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zhengzhi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人直言敢谏,公正无私。明帝时青龙三年三月两次上书谏营治宫室,指出“吴、蜀未灭,社稷不安。宜及其未动,讲武劝农,有以待之。今舍此急而先宫室,臣惧百姓遂困,将何以应敌?”。曹操时,弟弟与魏讽谋反,刘廙被连坐当诛。陈群请求赦免。曹操说“廙,名臣也,吾亦欲赦之”乃复位。刘廙为此深深感谢陈群,陈群却说:“夫议刑为国,非为私也。且自明主之意,吾何知焉?”。《魏书》赞曰“其弘博不伐,皆此类也”。

  陈群撰有《集》五卷,今已佚失。其余见于《全三国文》

  【注释】

(1)疏:章奏,一种专门用于臣子对皇帝报告的文体。

(2)魏文帝为魏王时:当魏文帝还是魏王时。魏文帝:曹丕(187年冬—226年6月29日),字子桓。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魏开国皇帝(220年—226年在位)。魏武帝曹操的次子。建安十六年(211),任五官中郎将、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217),曹丕运用各种计谋,在司马懿、吴质等大臣帮助下,在继承权的争夺中战胜了弟弟曹植,被立为魏王曹操世子。延康元年(220)正月,曹操逝世于洛阳,曹丕从邺城至洛阳继承丞相位,称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黄初七年(226),曹丕病逝于洛阳,时年四十岁。庙号高祖(《资治通鉴》作世祖),谥号文皇帝,葬于首阳陵。曹丕在位期间,平定边患。击退鲜卑,和匈奴、氐、羌等外夷修好,恢复汉朝在西域的建置。除军政以外,曹丕自幼好文学,于诗、赋、文学皆有成就,尤擅长于五言诗,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三曹”,今存《魏文帝集》二卷。另外,曹丕著有《典论》,当中的《论文》是zhongguo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文学批评专论作品。

(3)三方鼎立,士流播迁。魏蜀吴三国鼎立,士大夫四处流亡。

(4)四人错杂,详覈无所:士大夫出身籍贯错乱混杂,无处进行详细核查。四人:疑为“士人”,即士大夫;详覈:详细加以核查。覈(hé);“核”的异体字。

(5)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为了让魏国选用人才没有不尽之处。

(6)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州郡皆专门设立选拔人才的“中正官”,由他们来主持人才选拔。州、郡:均为古代行政区。州基本沿袭九州之分,郡始于秦,完善于汉,数量变化较大。汉代分天下为十五个刺史部和一个“西域”。每个刺史部下辖若干州,州,下辖“县”。另外汉代的“州郡”还包括郡国,即皇上所封的诸侯国,其行政管理仍有朝廷派出的官员“长史”担任。如“豫州刺史部”下辖颍州郡、汝南郡和陈国、梁国、沛国、鲁国四个诸侯国。中正:即中正官,魏晋南北朝时代实行的官员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中的重要职能官员。

(7)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选择该州郡内贤德又有识别判断能力的人来担任此职。

(8)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对人才进行甄别、遴选,并分出等次。

(9)郡口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其有秀异,不拘户口: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州郡,每年考察推荐一人。但若有特别优秀的,也不必受其指标限制。

(10)黄初三年,始除旧汉限年之制:到了黄初三年,将过去汉朝时代规定的“每年考察推荐一人”的限制也取消了。黄初:曹丕称帝(魏文帝)的年号。黄初元年即公元220年。因曹丕至此才废掉汉献帝改国号为“魏”,将年号由汉献帝的“延康”改为“黄初”,所以称之前为“旧汉限年之制”。

(12)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儒生中精通经术的,吏员中通晓文字和法律的,都可以参加选拔。

  【翻译】

  当魏文帝还是魏王时,魏蜀吴三国鼎立,士大夫四处流亡。士大夫出身籍贯错乱混杂,无处进行详细核查。吏部尚书陈群为了让魏国选用人才没有不尽之处,上疏奏请皇上实行“九品官人之法”。规定州郡皆专门设立选拔人才的“中正官”,由他们来主持人才选拔。选择该州郡内贤德又有识别判断能力的人来担任此职,对人才进行甄别、遴选,并分出等次。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州郡,每年考察推荐一人。但若有特别优秀的,也不必受其指标限制。到了黄初三年,将过去汉朝时代规定的“每年考察推荐一人”的限制也取消了。不论年龄大小,儒生中精通经术的,吏员中通晓文字和法律的,都可以参加选拔。

  【评说】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最先是吏部尚书陈群创议的,于黄初元年(220)由魏文帝曹丕采纳实行。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zhongguo古代zhengzhi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zhongguo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秦汉时期的察举制度,极重基层评价,即所谓“乡评”。韩信为布衣时,不得“推择为吏”,除因为家贫外,另一原因即“无行”。这“无行”的结论,正是出自乡评。尤其东汉,此风更盛。到了东汉末年,“乡评”已为地方上的那些头面人物,身兼豪强地主的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zhengzhi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另一方面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的年年战争、社会大动乱造成士大夫四处逃亡流离失所。“人士流移,考详无地”,要通过地方察举已变得很困难。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魏文帝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创议,改“察举制”为“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从内容上说主要有三条。

  一、设置中正: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就是中正官。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晋以后,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司徒任命。在一般情况下,州郡的大小中正官是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有时,司徒或吏部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对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对中正事务的干扰。大小中正官还都有名为“访问”的属员。

  二、品第人物: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

  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品为中品;六至九品为下品)三类。在德才与门第中,定品时一般依据后者,叫“计资定品”。所谓“状”,乃是中正官对士人德才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这是对东汉后期名士品评人物的制度化。

  三、定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四、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五、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陈群九品中正制的实施,实际上是和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南辕北辙的。设立九品中正制,就是为了缓和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求得世家大族对曹丕代汉称帝的支持。曹氏父子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在选官制度改革问题上,之前“唯才是举”的措施对世家大族势力造成了不少抑制、打击,然而世家大族势力不断膨胀发展的客观形势又使曹魏不得不予以正视,只好转而与世家大族达成妥协,设置由中央委任的中正官去掌握地方选举,而中正官又都由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官兼任,这样,世族渗透进选举,中央政权权和世族势力在选拔人才这个问题上,矛盾开始缓和,士族开始逐渐垄断大权。

  曹丕采纳九品中正制的建议,除了为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外,很大程度上也是九品中正制本身的确有其可采之处。九品中正制刚设立之初,除了照顾世家大族的利益外,也的确包含了“唯才是举”的精神,选举人才时品状并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贤任能以更好的维护其统治的作用。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九品中正制建立之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品德、才能并重;同时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拔标准开始发生变化,仅仅重视门第出身。这就使得九品中正制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意义。首先,选拔人才的中正官多由二品官吏担任,而被选拔的人才也多出自二品以上的大族,同时他们也往往出任高级官吏。久而久之,官吏的选拔权就被世家大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制度,九品中正制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