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婴幼卫保 » 健康教育 » 正文

明品生活网:内蒙古帮扶养老服务业发展_减免-疫情-民政厅-财政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核心提示:本报呼和浩特6月22日电 (记者张枨)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养老服务业纾难解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结合内蒙古实际,明确了8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据悉,内蒙古将对因疫情影响经营,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经相关税务机关批准,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措施》提出允许养老机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并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核心提示:内蒙古帮扶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租金,减免,疫情,措施,机构,民政厅,财政厅,缴纳,税款,延期,个月,呼和浩特,支付,影响,房屋,支持,租户

本报呼和浩特6月22日电  (记者张枨)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养老服务业纾难解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结合内蒙古实际,明确了8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据悉,内蒙古将对因疫情影响经营,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经相关税务机关批准,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措施》提出允许养老机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并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的养老机构还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措施》提出适当减免房屋租金。对需要缴纳租金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免收2个月租金。资金支付有困难的,可延期支付租金。对租赁其他产权性质房屋的养老机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23日 13 版)

(责编:李轶群、许晓华)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