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婴幼卫保 » 健康教育 » 正文

明品生活网:机构、医护电子证照即将启动_证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执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健康报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8月1日启动。《通知》指出,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

核心提示:机构、医护电子证照即将启动-证照,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执业,电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电子化,注册,申领,工作,机构,信息,推行,生成,启动,通知,将于,签发,核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8月1日启动。

《通知》指出,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

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首席记者姚常房)

(责编:许心怡、崔元苑)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