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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法学专家建议将全国哀悼日法定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根据国务院的公告,在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期3天的全国哀悼日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这些行为是人间善良美德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表示,国务院设立全国哀悼日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始,非常值得肯定,是政府在人权、人性问题认知上的重大进步。

  据了解,国际上,在伤亡惨重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很多国家的政府都会宣布设立全国哀悼日。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总统布什宣布9月14日为“全国哀悼日”,呼吁国民在午饭时,为在这次事件中遇难的人祈祷。

  2002年1月17日到28日,厄瓜多尔连续3架飞机失事,共有120人不幸遇难。2月4日,厄瓜多尔总统诺沃亚宣布当天为“全国哀悼日”。厄瓜多尔各机关单位都降了半旗.

  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后,多国为死难者降半旗表示哀悼。泰国全国政府机关降半旗3天,取消所有迎新年庆祝活动。

  2007年3月17日至20日,俄罗斯先后发生了3起重大事故,造成大批人员伤亡。总统普京宣布21日为俄罗斯联邦哀悼日。俄全境降半旗志哀,各电视台和文化场所也取消了娱乐节目和活动。

  卓泽渊说,每个国家都无法避免遭遇灾难和不幸,我们都在尽力避免现实的和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但历史上的伤痛不应该被忘记。5月19日至21日这3天的意义,不仅仅是纪念死难者,同时也能启发全社会对灾难进行反思,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判断人生的价值。

  当然,我们不希望灾难发生,“但当我们不得不遭遇一些重特大事故时,将设立哀悼日的做法法定化、制度化,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卓泽渊表示,这是把“以人为本”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是国家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共同的需求。

  “毫无疑问,每个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关爱。”卓泽渊说,汶川地震发生后,举国上下捐款捐物,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灾难过后设立哀悼日,全国民众都能借此集体表达对灾区遇难者的哀悼和尊重,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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