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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公祭女娲与"文化打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汀滢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据《人民日报》5月23日报道,一场场公祭大典在全国许多地方鸣锣开场,从庆祝“中华母亲女娲诞辰”,到“诸葛亮出山1800周年纪念”,从三皇五帝到三教九流,不一而足。
一时间,一些历史名人甚至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成了“香饽饽”,多个地方争相祭奠。据了解,与女娲“沾边”的河北涉县、甘肃天水、山西洪洞等地都曾举办过祭祀活动。5月初,甘肃天水市秦安县举行第二届公祭人文始祖女娲大典。当地有关部门表示,秦安是中华始祖“两皇”伏羲、女娲的故里。前不久,陕西西安传来消息,骊山中华女娲文化研究会在临潼区成立。该研究会公布了12幅女娲雕塑设计图,并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据悉,临潼区将在两年内建成女娲雕塑。当地专家称:考古资料和骊山周围大量的遗址、遗迹表明,骊山是女娲文化最早的发祥地。
笔者不反对“文化搭台,经贸唱戏”,这种构想的初衷是想借助美轮美奂的视觉享受、艺术手段提升人们的经济意识,进而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基于这样的目的,这个文化之台就要搭建得科学文明、健康时尚、厚积薄发、稳健有力,要让艺术品位得到高度张扬,要让审美教化和娱乐传达成为艺术基点。
可不少地方政府将女娲挖掘出来,不遗余力进行虚构美化,当作中华始祖进行祭祀,就有点荒唐了。女娲是虚拟人物,仅凭道听途说的神话故事和神话情节就进行想象性、开拓性挖掘,这种“文化玩笑”还是开得有点大了,大众认知的女娲是一位神通广大的神话英雄,恐怕以后孩子们心中的女娲就会成为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了。就算是这种经济开发能够取得一定成就,却将历史积淀下来的文化遗产做了扭曲,将数千年积累的人文素质进行了无节制的文化耗竭。
“文化的"高台"搭得太离谱,经济的"大戏"肯定也没法唱好,还会制造虚假的文化记忆,糟蹋了文化”。其结果只能加重社会主体的文化粗糙、气质粗俗,难以达到精神愉悦和精神从容。
文化搭台绝对不能将文化开发当作经济发展的附庸和赠品,在社会需要面前,它有独立不容侵犯的社会尊严,而不能赋予人为的假空,为了经济需要,就随意扭曲文化规律;为了经济发达,就让文化扮演跳梁小丑;为了经济腾飞,而不惜让文化成为“四不像”。文化气质缺乏从容镇定的定力,缺乏独立自主的性情,缺乏与时俱进的风度,这种文化荒唐还是少一点为好,否则,文化发展史会将他们定位为“文化败坏的历史罪人”。
书画艺术造假、声乐假唱等造假行为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人提出了艺术打假立法先行的观点,“文化有它自身的特点,制定一套独立的文化监管体系和权威的认证体系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对待政府的这种盲目的“文化造假”,同样应给予批评和司法纠错,而不能任其发展,污染视觉和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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