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人际社交 » 焦点大观园 » 正文

明品生活网:强制让座难以形成礼让美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郑州市在《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规定:乘客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7月3日《河南商报》)

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道德之不同于法律,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道德不像法律那样,可以允许国家强制力量的肆意介入。道德依靠的是自律、示范、说服、引导、鼓励等等的手段,但就是不能依靠强制,尤其是不能依靠来自政府的强制。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说:“要想形成并完善美德,最适合的东西是自由。”罚款即是强制,强制窒息自由,而没有自由的土壤,道德的大树从来就是无从长成的。

现代自由民主政府与以君主制为代表的传统“父权”政府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认同每一个具体的公民为独立自主的道德主体和自然权利拥有者,人民只是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才自愿让渡出部分自然权利以组成政府,他让渡这些权利并不稍减其作为独立道德主体的任何价值和地位,因而不需、也不允许依靠政府来实现自身道德的发展。而传统“父权”政府则视人民为永不长大的孺子,他们不可能是独立的道德主体,无法独立实现自身道德的完善,需要以君主和官员为代表的政治、道德和文化精英,予以不断的“教化”、引导和扶掖。必要的时候,这种“教化”、引导和扶掖甚至可以采取强制的方式。

但是,这种消解每一公民独立道德主体地位的道德发展模式,并不能培育出真正具有道德的公民群体,因而最终也无法为建构一个现代自由民主社会提供必要的道德支撑。以道德治国、“礼仪之邦”著称了两千年的传统中国社会的最终土崩瓦解,即是明证。

因此,要想真正培育公民的道德意识,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首先必须把他们当作可以实现道德自我发展的独立的道德主体加以对待,并努力为他们创造必要的道德发展环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由,最不应该有的就是强制。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让人敬畏: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令。道德之为道德,说到底只能是自律的产物,企图仅仅依靠他律,特别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的约束实现公民道德水平的提升,最终只能是拔苗助长,适得其反。上海 陈心尘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