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对刘大钧先生的慷慨赐序,表示由衷的谢意。
黄玉顺
2000年12月
记于四川成都锦江之滨
注释:
(1)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巴蜀书社1995年版。
(2)只有非常零星的研究,例如拙文《生命结构与和合精神——周易哲学论》,载《社会科学研究》1998年第1期。
(3)我们这里所说的《周易》,是指的通行本,即“十三经注疏”本。
(4)《汉书·艺文志》。后来朱熹又加上周公,提出“人更四圣”说。
(5)参见拙著:《易经古歌考释·绪论》,巴蜀书社1995年版。
(6)至于这些符号最初究竟象征的什么具体物象,则有很大争议。例如例如—、- -两个符号,有人认为象征的男女的生殖器官,如郭沫若先生;有人认为出自数字的奇、偶,如张政[火良]先生。还有八卦,旧说认为象征的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诸如此类,迄无定论。
(7)孔颖达:《周易正义》。
(8)《周易正义》。
(9)《易·观》。
(10)《易·系辞传》。
(11)《庄子·天下》。
(12)老子所谓“负阴而抱阳”亦此意。
(13)王夫之:《正蒙注·太和》。此种观念始于西周。
(14)《说文解字》。
(15)《论语·颜渊》。
(16)《朱子语类》卷94,谓理与阴阳为同构关系。
(17)《夫妇论》。
(18)周易哲学的“本体”应从两个方面去看:从粗陋的宇宙论角度去看,其本体是自然“天地”;从本质论、亦即从真正意义的本体论的角度去看,其本体是“太极”“阴阳”,这并不是实体,而是一种逻辑结构。
(19)参见乔姆斯基《笛卡儿语言学》。
(20)《二程遗书》卷二。
(21)《三民主义·民生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