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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周密:谁为收藏者的打眼买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作者:江静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核心提示:  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日子的其中一个宗旨便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日子的其中一个宗旨便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周密律师的案例讲解中,有一个经典的案例,是收藏者在购买作品中,如果是购买到了赝品,甚至是复制品,那么有法律为这些收藏者买单吗?

  案例如下:徐先生是一位艺术品的收藏爱好者,在一次的私下交易中,徐先生被一张作品《岳飞抗金》吸引,就找到这张作品的拥有人张先生,希望张先生能够转让给自己,当时张先生要价是10万元,后来经不住徐先生三番两次的讲价,最终以3.5万元的价格成交。事后,徐先生拿着这张作品到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却是这张作品是一张书画的复制印刷品,徐先生一气之下,把张先生告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

  徐先生是状告张先生知假卖假,而张先生则说,自己是从一个收垃圾的小贩处购买来的,那位小贩才是知假卖假的人,但是法院最后却驳回了徐先生的请求,结果是徐先生为自己的打眼买单。

  赵晓萌律师表示,在这样的案例中,确实是法律并不是面面俱到的,但是怎么样把风险降到最低是给与收藏者最好的忠告,例如在购买前一定要找专家进行进行鉴定,否则出现了问题,目前是没有法律为收藏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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