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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别在文学山头上硬插商业大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青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新浪文化最近做了一个名为《跟时代一起错乱的诗歌》的专题,令人感慨不已。以“梨花体”、“裸体朗诵”、“诗人自囚”、“诗稿自拍自卖”等接连不断的闹剧为标志,目前的中国诗歌确实已经错乱了。不过,错乱的并不仅仅是诗歌,更多的事件显示出,整个文学都正日渐显露出相似的迹象。

  错乱或曰混乱有多种:既表现在某些作者创作手法的“下流化”,也表现在许多文学作品内容的垃圾化;既体现于圈子内部的勾心斗角,也体现于对文学作品评判的标准迷失或价值扭曲。就当前而言,最严重的是最后一点——文学评判标准的混乱。

  关于文学评判标准的混乱,最近又有新的体现——11月6日,《成都商报》媒体等制作的“200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堂皇出台,以郭敬明、于丹、易中天为前三名的25名作家登上榜单。这已经是第二份有关中国作家的富豪榜了。去年有好事者弄出这样一份榜单时,便引起过很大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的榜单并不是对作家价值的肯定,反倒是对文学清高的利诱和骚扰。好事者此起彼伏,或足以说明对文学评判标准的混乱程度。

  其实在商业时代,给作家的收入排排位次也没什么。但排这样的榜单至少应该坚持两个原则:其一是不能以此区分作家高下;其二这也并非要向作家表示敬意。文学何为?所谓“愤怒出诗人,苦难出作家”,真正的文学从来就不以致富为多么重要的目的。所以,“作家收入榜”最多只是一则“八卦”新闻、一种分析手法,用以分析文化工业时代文化产品的出产、文化市场的引导等问题。反之,如果将作家富豪榜作为区分作家高下途径和向作家表示敬意的机会,便谬以千里,有悖于文学的本质。

  作家获得掌声和尊敬,不应该以其市场价值——即便其所获的高额版税可谓“掌声和尊敬”的一种。但是,如果从保持文学的纯粹性的角度出发,对这种“商业性的敬意”,事实上更应该保持警惕。

  在一个商业逻辑泛滥的时代,文学的山头或难免被商业涉足,但不应被插上商业主义的大旗。因为当文学一旦置身商业的麾下,被商业思维所统率,所谓“文学”或便将异变,商业所天然具有的拜物性一面最终将会使文学蜕变,体现出“非文学”、“非文化”的一面。

  也许,这已经是当前文学正在发生的悲剧。在商业主义的大旗下,大众文学已经越来越脱离审美需求,堕落为对刺激的追求,堕落为单纯的情感消费。正因如此,从文学到更广层面的通俗文化,都正在越来越多地被媚俗者所把持。对此,有一个贴切的形容为“文学艺术的被囚”——确实如此,当文学被插上商业的草标,文学无疑便形同于被囚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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