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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黑龙江省设立萧红文学奖 四年评选一次(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雪竹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以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命名的文学奖项----“萧红文学奖”日前正式设立。该奖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人民日报出版社和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办,面向全国和海内外汉语文学作品进行评选。

据省作协有关人士介绍,萧红文学奖每四年评选一次。设置三项奖项:萧红长篇小说奖、萧红华语女性文学奖、萧红研究奖。

据了解,萧红长篇小说奖面向全国评奖,每届评选3部;萧红华语女性文学奖面向海内外用汉语写作的女作家评奖,每届评选长篇小说3部、中短篇小说3部(篇);萧红研究奖,包括萧红和她的作品的学术研究、影视和戏剧创作以及其他与萧红有关的创作,每届评选3部(篇)。

据悉,萧红文学奖将在2011年(萧红百年诞辰纪念)举办第一届评选,参评作品的年限为2001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申报、评选等工作从2010年元月开始。凡属评奖年度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均可参加评选(以发表的时间和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曾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作品不再参评。超过评奖年限的作品,由三名或三名以上有关专家联署推荐的,可以参评。从第二届开始,参评作品为正常的评奖年度。

萧红文学奖评选工作,由“萧红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聘请国内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组成萧红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各个单项奖的评委会;黑龙江省作家协会成立萧红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具体协调各奖项的评奖以及负责评奖结果的发布和颁奖大会的组织工作。

萧红文学奖评奖程序有,征集参评作品。由萧红文学奖评奖办公室通过文件和媒体发布作品征集通知,参评作品既可由各省市(区)作家协会、各行业作协及正式出版社、杂志社推荐参评,亦可由作者自行推荐,直接报名参评;推荐备选作品。由萧红文学奖评奖办公室提请主办单位批准,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审读组,对作品进行严格筛选,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作为提供给评奖委员会审读备选书目。全部备选书目应在媒体上公示,以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投票产生各奖项的获奖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选。第一轮对候选篇目进行初评筛选,第二轮对经第一轮筛选后入选的作品进行评议、无记名投票,决定获奖作品。作品需获得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票数方可当选;评委会的评选结果需经主办单位审定批准后,在媒体上向社会统一发布。

萧红文学奖的奖励,由主办单位举行颁奖大会,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参照中国作协茅盾文学奖和鲁迅文学奖的奖金数额。


萧红简介:萧红,黑龙江呼兰人,原名张乃莹,笔名悄吟。1911年生。1930年因反抗封建家庭礼教出走,流浪各地。1934年到上海,与鲁迅相识。1936年因病去日本疗养。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1938年到山西民族革命大学教书。1940年去香港,1942年1月23日病逝。

著有中篇小说《生死场》,长篇小说《呼兰河传》,短篇小说集《牛车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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