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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是设计缺陷更是道德缺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5月15日,湖南省邵阳市有关部门就罗彩霞被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调查情况向社会进行了首次通报。调查组已经掌握了当事人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伪造公文、证章的相关证据,王峥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罗彩霞、王佳俊在邵东一中就读时的班主任张文迪因涉嫌此案被邵东县纪委实施“双规”措施。面对这起案件,公众给予了空前的关注,在舆论矛头直指设计漏洞和权力腐败的同时,人们也开始反思设计之外的问题。一条权力链的集体作弊,一个学生假冒同学求学四年,设计缺陷与道德缺失值得深思。
 
    造假路径凸显设计缺陷 

  今年3月,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5级学生罗彩霞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及户籍相关信息被人盗用,盗用者是其高中同学王佳俊。2004年,王佳俊以同学罗彩霞的名义成为贵州师范大学学生,2008年顺利毕业。当年没有收到任何学校通知书复读一年后考上大学的罗彩霞,在毕业之际却不得不面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5月6日起,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三级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60多人组成联合调查组相继进驻事发地展开调查,于5月11日公布初步调查情况:为了让女儿王佳俊上大学,王峥嵘先找到王佳俊的班主任张文迪,获得了罗彩霞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又通过关系得到贵州师范大学定向补录指标,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罗彩霞迁移证,拿王佳俊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县招考办领取高考档案,复制伪造成罗彩霞的高考档案。同时,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违反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代领了假罗彩霞(即王佳俊)的录取通知书。至于王峥嵘如何从公安部门取得空白迁移证等细节至今尚未公布。由此看出,王佳俊要实现冒名顶替,至少需打通中学、教育考试院、公安局、大学四个环节,以保障一路“绿灯”。 
  5月14日,罗彩霞事件又现“湖北版”——现就读于华南农业大学的研究生王俊亮被高二学生郑某冒领通知书,时隔7年才偶然发现,自己被冒名顶替上了四年大学。这不是巧合。2008年,济南大学通过查验入学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准考证、电子档案、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新生证明材料,以及与新生逐一谈话,入学后进行两门文化课考试等措施,发现有21名2007级新生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涉嫌冒名顶替,被清退或自动退学。冒名顶替现象如此频繁,设计漏洞显露无遗。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认为,设计漏洞导致违规行为:“在一个按照法制正常运转的国家里,可能某一个环节,某一个人道德不好接受贿赂会帮你。但是一路绿灯下去不太可能。那就证明设计的漏洞非常普遍,才能造成这种普遍的违规行为的发生。这个和我们整个社会处在一个巨大的转型期有关。要想完善法规,就得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建设,建立规范并且稳定下来。” 
  设计漏洞往往跟权力相连。自2002年始,王峥嵘先后担任湖南省邵东县牛马司镇镇长、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直至2006年因经济问题被双规,2008年被开除党籍。一时间,讨伐“权力通吃”的话语充满了互联网。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表示:对权力的警惕和对权力滥用的鞭笞无疑是必要的。只是,权力若已腐败,意味着它不惧批评,也不怕鞭笞,唯有让权力滥用者在法律上得到应有的惩治。所以,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为司法究责提供事实基础,比单纯的批评要更显务实。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2日表示,湖南邵东考生王佳俊冒用同学罗彩霞身份上贵州师范大学案,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明,将对教育系统违纪违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诚信缺失是造假的温床 

  事件来龙去脉已经了然。冒名顶替上大学,并非一个人或一家人便可一手遮天、唾手可得的,而是一个群体性的连环作案过程。这个链条没有缺环、没有中断,环环相扣、节节推进,终于构成了违法犯罪的全过程。 
  “环环弄虚作假,反映的是社会诚信教育的缺失。在这起事件中,家长是策划者,老师是配合者,学生是接受者和执行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顶替都不能成功,这不得不让人重新开始审视我们的诚信教育。作为家长和老师,应该以身作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为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5月13日,湖南省武冈市城东中学利用每周例行的思想道德教育课集中全校师生,对冒名顶替事件进行了将近两个小时的学习和讨论,并将事件材料收集、打印、粘贴到每个教室的宣传栏,发动继续学习。校长邱盛登把事件的起源定位在学校的诚信教育问题。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纪富贵认为:“传道授业解惑,是传统的教师职业描述,老一辈教育家也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职业操守。事件中,个别教师行为严重背离了社会对教师道德的期望,做出了一些‘越位’的行为。我们老师应引以为戒。在出现教育产业化的背景中,教育功利化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应该回归本位,教师应该不断提高自身道德水平。” 
  冒名顶替事件里体现的畸形父爱让邱盛登触动很大:“据报道,王佳俊在冒名顶替进了大学之后,跟以前的同学都断了来往,也很少谈到家里和父母。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需要多大的忍耐。如果她在大学里的成绩是真的,她也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考个学校好好上学,生活得理直气壮。她爸爸一片好心,却用来教会孩子如何弄虚作假,最终害了自己的孩子。” 
  高校是这个事件造假链的最后环节。专家普遍认为,查堵造假学生的工作必须向前移,从源头抓起。从高考报名到高考答卷,再到发放通知书以及入学后的复查,每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越是向后拖延,清查的成本越高。随着高考的临近,人们对顶替事件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提前防范,山西省教育厅特别提出要求,在严格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对考生的诚信高考教育。 
    终止伤害要依靠法律解决 

  近日,天津市西青区法院正式立案,罗彩霞将高中同学王佳俊及其父母、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和贵阳市教育局告上法庭。除了向七被告索赔13.52万元外,罗彩霞还起诉要求被告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她态度坚决:“我要用法律手段,拿回属于自己的真正身份。”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除了给罗彩霞发过一条表示愧疚的短信,当事人王佳俊一直没有露面,调查组称下落不明。贵州师范大学在校老师反映,王佳俊在校期间表现很好。毕业前夕撰写的毕业论文《社会风气对当代大学生职业价值观的影响》,详细分析了当前不良的社会风气对大学生求职和就业等价值观念的影响,并且提出了大学生避免遭受这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的对策,获得了“良好”的成绩。 
  毕业于邵东一中的大学生李思思提议:许多事情都由家长一手操办,可能并不是王佳俊的初衷。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证明学生大学4年成绩合格,表现合格,从这个角度说,除了吊销她的假毕业证之后,是否可以补发作为王佳俊身份的学习证明?这也是对她四年存在的认可。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欧爱民表示:“任何时候,民愤民意都不应该左右司法判决,任何人都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得利益。取消冒名顶替获得的证书,面对社会舆论的指责,这都是王佳俊在实施了顶替事实后所必须付出的法律、道德、社会等一系列成本。从事实上来看,她是一个受害者。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她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侵权者。以自身短暂的收益,带来了未来一生的痛苦,这可能是王佳俊其人生经历的一次最深刻、最惨痛的教训,也是对其他有着同样侥幸心理的人敲响的警钟。制度设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法律注重他律的同时,更讲究自律,以身试法的最后也将面临法律的裁决。”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赖早兴提出:“王佳俊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不应该对法律存有侥幸心理知法犯法。事发之后,也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起自己应有的法律责任。同时,社会应该给她这个机会,不要把对这个现象的所有不满归结到她的身上。法律要严肃处理的是她的违法行为,而不是针对她个人。在这个事件中,王佳俊不是制度设计缺陷的症结,只是制度设计缺陷导致的一个现象而已,需要反思的是高考设计的进一步规范和权力的规制以及道德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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