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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1954年《红楼梦》讨论再回首 (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雅虎文化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二,范式危机、意识形态与文化霸权 


   从现代文化历史上看,被毛泽东批评、反对过的人物,往往都不大高明,这其中当然就包括胡适之先生。而今胡适重新成为学术“正统”、摩登圣人,势头压倒鲁迅,以至于文化界几乎重新回到了“开口必谈胡适之”的时代,我们恐怕就更加不必随波逐流,也跟着去拍马屁、当“追星族”了。 
胡适代表的“新红学”属于“浅薄而不长进”,其实早就陷入“范式危机”,对其进行学术批判是势所必至,理固有然――指出这一点的,其实不仅仅是毛泽东,更不仅仅是蓝、李两个小人物,如今看来,最具代表性的倒是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余英时。余先生是海外中国文化研究重镇,如果论意识形态色彩,他该属于偏白而非偏红的,而偏偏是他指出胡适学术研究的毛病其实是和尚头上的虱子,被拿下只是个早晚的问题。 


   余英时的理由是,一切科学学科都由“范式”和“技术”两部分构成,技术失误固然贻笑大方,但如果范式或者前提错了,则技术再好也毫无用场,好比一旦开普勒假定太阳围绕地球转,那么无论他在研究手段和技术上如何先进和精密,最终所能证明的也只能是自身范式的荒谬而已。而自《红楼梦》诞生后产生的两大“红学”流派:索引派和考据派,犯的恰恰正是这种研究“范式”和学术前提的错误。 


   比如以蔡元培所代表的“索引派”的研究前提是:《红楼梦》乃一部“排满”的民族主义小说,是抒写汉人亡国之恨的影射之作,这种民族主义研究范式,却最终不能不使“红学”成为清史之“野史”的猜谜和捕风捉影。而胡适所代表的“考据派”则更糟,它将《红楼梦》理解为曹雪芹的“自叙传”,从而使得红学沦为“曹学”乃至“曹雪芹家史研究”或者“家谱研究”不可避免。索引派和考据派都犯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或者范式错误:就是忘了《红楼梦》首先是文学、是小说这个起码的事实。 


    在如此错误的范式指引下,进行了无数汗牛充栋、“失事求似”,乃至于福尔摩斯探案式研究,而最终唯一能够确定下来的结论竟然是:“《红楼梦》确实是一个叫曹雪芹的人写的”,(而“究竟哪些是曹雪芹写的”,则依旧还是没有解决。也就是说:哪些是曹雪芹的原稿,哪些是历史上传抄者们的增删,哪些又是1791年程、高出版120回本时的增删,这个问题是1963年俞平伯的校勘本出版后,才基本得以解决――或者说,到1963年终于才有了一本真正意义上“曹雪芹的《红楼梦》”)。可见,倘范式、前提错误,则所谓用功、刻苦和先进技术统统白费,这就是同是过来人的郭沫若在1954年批胡适时一语中的置疑: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如何能说是“科学的方法”?如果假设和前提“不小心”或者干脆是荒谬的,则技术上再“小心”也无非是错上加错,弄不好就沦为披着科学华服的大规模、旷日持久的学术造假运动。郭因而才说:真正的科学方法其实与胡适的口诀相反,应该是“小心假设、大胆反证”。――借着“小人物”童言无忌揭开的盖子,郭老总算戳破了一层早就蒙不住了的窗户纸。 


   问题是,胡适所代表的“新红学”头上既然明摆着如此明显、亮丽的“虱子”,却为什么会长期被科学研究所忽视(或如毛泽东所谓“不能触动其毫毛”)?这说到底,还是因为胡适不但是个“文化霸权”(“文化合法性”)的象征,而这个文化秩序又与一个社会秩序密切联系,胡适长期亦官亦学,朝野兼顾,天下没有比他更八面玲珑的了。而作为文坛与学界盟主即“老大”,他的能力大大超过一般官僚,能做到官僚所做不到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胡适之校长权威之大,到了一句话就可以将黄侃开掉(黄侃是俞平伯的主婚人之一),随口即可解散北大一个学科的地步,因此,搞学问混进文化圈,不拜胡适这个“大把头”恐怕绝是不行的。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一旦身处在考据派的研究范式中,就永远不会发现胡适有什么错误,身处在胡适所代表的技术主义和形式主义意识形态霸权中,也就永远不会怀疑技术主义和形式主义的荒谬。即使有人指出胡适派明显的错误,他也不会被整个文化秩序所接纳和理解,这也就是深谙学术界即名利场的余英时所说的:“明白人不是没有,只是有也没用”。 


   其实王国维早就指出必须把《红楼梦》当作美学和文学来阅读和研究,可惜王国维太想不开,不积极树立自己的学术霸权,反而是跳湖早死,而身后自然无一批拍马的学生,当然更没有形成“学统”。而俞平伯从文学角度对胡适考据派的批评,自然也要比蓝、李两个小人物要早得多,除了1925年的《红楼梦辩的修正》,1954年初发表的《读红楼梦随笔》说的就更清楚:不能把《红楼梦》当曹雪芹的“自叙传”,更不能把《红楼梦》研究搞成“曹雪芹家谱研究”,俞的这些观点尽管并不系统,但也证明指出考据派方向上的错误,显然绝非蓝、李两个“小人物”的独家发明。只不过由于俞先生自己还要在北京大学胡适之的徒子徒孙们之中讨生活(俞先生升任“一级研究员”,是北大文学研究所划归了科学院之后的事),所以有些抹不开面子,理直不能气壮而已。 


   这就表明:一个观点、一项研究、乃至一种行为,其实并不能因为其“科学”、“正确”、“有创见”就会被“学术界”或“文化界”所欣然接受。因为“学术界”和“文化界”的意思,其实就是指一个文化秩序、一种“学术规范”,乃至一种正统地位和学术权力。在这个意义上,1954年毛泽东所要批判的确实不是胡适,而是以胡适为“文化霸权”、以技术和形式主义为范式的文化秩序,老人家看不惯的,说到底还是知识分子在“规范”、“权威”面前纳头便拜的柔软身段。而这种柔软身段或者“皮厚骨头软”,恰恰被知识分子“独立于政治和党派”的姿态掩盖着。 


   按照社会科学的一般看法,对文化起制约作用的其实是两个东西:意识形态(Ideology)和文化霸权(hegemony,或者叫文化合法性),前者通过政治权力起作用,实际上比较表面,而后者则通过文化秩序和学术权威起作用,作用则更为深层。因此,看一个知识分子是否真正“独立”,也不能仅仅看他对待“政界”的态度,更要看他对待“学术霸权”的态度。因为压制学术发展的,不仅仅是“党阀”,往往更是“学阀”,是胡适这种形式主义的学术“新八股”。如果只是空洞地“反官方”而不反学术恶霸,乃至于本身就是学界的恶霸或者帮闲,仅仅有一个反意识形态的姿态,而没有对文化秩序合法性和学术霸权更深一层的反思,这也根本就不是、也不能叫什么“学术独立”,离所谓“思想的清醒”尤远。而记住这一点对今天也不是没有意义的。 


  至于蓝翎和李希凡所以能够一鸣惊人,以小人物之身而将大人物批得“体无完肤”,特别其正义在胸、真理在握的姿态之获得,当然也并非是因为背后有毛泽东撑腰(这是他们写文章时根本没有想也不敢、不会去想的),首先是因为山东大学偏离北京这样的“文化中心”,他们得以置身于一套与“胡适派”完全不同的文化秩序中,而这个新的文化秩序,滥觞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分化,挣扎于1930年代的革命文学论争、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在1942年的黄土高原浮出历史地表,最终在1950年代获得了巨大感召力。蓝、李二人正是在这一新的文化秩序的成熟期“学成文武艺”的,处在山东大学这样一个新文化的“特区”,可以不拜、起码是少拜胡适这个大把头,既是“小人物”,也就更没有什么“文化负担”,自然是直抒胸臆,敢想敢干,说穿了,他们当年本不过是喊出皇帝在裸体YX这一真理的两个小男孩,属于童言无忌、一锤鼓破的煞风景之举。如今想来,作为观看“胡适之先生”长期裸体YX的后排观众,他们的文章是在非常边缘的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上刊载的,如果不是毛泽东有博览群书、手不释卷的习惯,两个“小人物”的文章肯定会被淹没在大量汗牛充栋的文字垃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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