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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该如何看待置家人生死于不顾的取义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星岛环球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看完《爱的奉献》赈灾晚会,我辗转难眠,既为那一幕幕感人的场景,也为晚会带给我的思考。在感动于绵阳市游仙区人武部部长郑强在地震中失去29个亲人仍坚守职责和女民警蒋敏在失去父母和2岁女儿后仍奔波在救灾第一线直至晕倒的精神的同时,我感到了一丝丝不忍之心,且想到了这个问题,即单位和媒体是否应该对此种精神大加渲染和大力表彰。 
  他们无疑是值得尊敬的,大灾来临时,能做到置生死未卜的亲人或者明知亲人已逝仍坚守岗位、以救助他人为重的人,他们当得起“英雄”的称号。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舍小家保大家的优良传统,人们也总是把最高的荣誉授予他们。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更是大力号召国民发扬集体主义精神,提倡为集体、为国家、为人民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的先公后私精神。
  在这种精神的感召下,灾区涌现出了无数如郑强、蒋敏这样公私分明的凡人英雄。擂鼓派出所的李国林就是其中一个。他没有先救就读于北川中学初三的儿子李王自国,而是组织师生先救出容易救的30来个学生,对此我极其感佩。但接下来,他仍没有着手救儿子,而是于当晚12点赶赴绵阳市公安局汇报工作去了,待凌晨3点回来,仍能听到废墟下儿子的呼救声:“爸爸,救救我!”到5点多时,儿子已停止呼吸,中午才找到遗体,对此,我持保留态度。虽然赶赴局里汇报工作也是为了公事,但人命关天,何况是自己的儿子,他应该先救儿子,然后去汇报工作。
  我注意到,当天媒体是将此当作英雄事迹予以报道的,众多网友也为其义举所折服,纷纷给以赞扬。李国林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与郑强、蒋敏等人身上所表征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高尚的人格令人高山仰止。在肯定他们的精神的同时,我想说的是,媒体在宣传此种精神的同时,不要刻意渲染和提倡,更不要将此作为一种道德高标拿来号召人们学习。
  创立了敬畏生命理论的施韦泽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也就是说,生命不能按照亲疏远近来区分价值大小。从生命的本源意义上而言,亲人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具有同等的价值,两者都应在第一时间给予救援;我们不能谴责救助亲人的人,同样,我们也不能谴责放弃救助亲人而去救援别人的人,所要注意的是,媒体在介绍后者的事迹时不宜作为一种价值观点灌输给公众。因为如果将此作为一种道德标准广泛宣传后,很容易形成一种社会风尚,到时候,大灾来临了,人人都以先救别人为荣,没去救别人而是先救亲人的人反而会感到内疚和不安,这就事与愿违了。
  舍身护子的母亲是大爱,舍身救学生的老师是大爱,同样,置亲人生死于不顾而去履行职责的警察也是大爱。对后者,我们在保持足够的敬意的同时,也希望他们单位的领导能体恤他们的感情,不妨在劝慰他们的同时,提醒一句:如挺不住的话先回去看看!或者干脆说:家人如有获救的可能,你赶紧回去救人,这里的工作由我们顶着。这不是个人至上,而是人性使然。对这点私心,人们应给予充分理解。顾炎武说了,“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免矣。”
  李大钊认为,“个人与社会,不是不能相容的二个事实,是同一事实的两方面……离于个人,无所谓社会,离于社会,亦无所谓个人。故个人与社会并不冲突,而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亦决非矛盾。”
  总之,在宣传置家人生死于不顾的取义行为时,我们不能偏持一端,即只美化赞扬舍小家保大家的公而忘私的精神,淡化、不屑甚至抨击全力救助亲人的人道主义行为。(文/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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