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嘻嘻熙熙 » 正文

明品生活网:葛剑雄:为何统治者掠夺商人被称颂为保护农民(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凤凰网历史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商人另一个引起人们强烈不满的方面是他们的生活:你不耕不织,如果粗茶淡饭,布衣草鞋也就算了,偏偏“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大商人还要“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人民群众岂能答应?而且,穿什么式样和料子的衣服,吃什么标准的伙食,坐什么规格和牌号的车子,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级别和身分的标志。皇室、贵族的享受来自他们高贵的血统,靠的是上天的眷顾和祖宗的恩泽;官员们的享受是级别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商人们什么也不是,不少人出身低微,不少人斗大的字不识一箩,就是有钱,却能过着王侯般的生活,不仅儒生们望尘莫及,连中低级官员也自叹弗如,但心里总是酸溜溜的不是味儿,对限制他们的法律手段自然会衷心拥护,严格执行了。

司马迁的观点却完全不同。《货殖列传》在列举了各地的特产后指出:

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则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这就是说,吃饭要靠农民,物资的开采要靠掌管山泽的部门,器具的制作要靠手工业,商品的流通要靠商人,这根本不需要法律手段和行政命令,而是要人人发挥自己的才能,尽各人的努力,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商品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向价格高的地方,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这是自然规律。司马迁将农业、手工业、商业和原料的来源(山泽的开发)视为人民生活的基础(原),认为只有这个基础壮大了,才能富国富家。在司马迁的眼中,商业、手工业和农业拥有同等的地位,并不存在本末之别。

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的《周书》中的话,已不见于今天流传的《尚书》,可能是已经散佚了,但我很怀疑是被别有用心的儒生删去的。

司马迁以大量的事例,雄辩地证明了商业的重要性,记载了一些著名大商人的业绩。如果我们不断章取义的话,就不得不承认,被司马迁所称道的商人、手工业主、畜牧主,他们获得巨大的财富是理所当然的。不妨看几个例子:

蜀郡卓氏的先人是赵国人,因从事冶铁而致富。秦始皇灭赵国后,卓氏被强制迁移,身无余财,夫妻俩推着车,步行往安置地。当时其他被迁的人都用身边留下的一点钱财贿赂押送他们的官吏,以便找个近一些的地方,结果被安置在葭萌。只有卓氏说:“这里没有平原,又没有什么出产。我听说汶山脚下土地肥沃,出产大芋头,不会饿死人,百姓善于贩卖,容易做生意。”要求远迁该处。卓氏到达临邛后,很快发现了铁矿,大喜过望,立即就地冶炼铸造,产品遍销滇、蜀百姓。卓氏成为拥有上千家僮的巨富,生活的奢华足以与君主相比。

卓氏不仅掌握了一整套冶铁技术,而且具有开拓精神,在被强制迁移,几乎一无所有的条件下,依然不求苟安,不畏艰险,宁愿到边远地区从事开发。他生产的铁器产品遍及滇蜀,对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要是当时赵国的“迁虏”中多一些卓氏那样的人物,西南地区的开发一定会加快很多。可惜见于记载的仅有另一位程郑,他的经历与卓氏相似,他生产的铁器远销南越,因而积聚的财富与卓氏不相上下。

或许有人会指责卓氏剥削了滇蜀百姓,要不他的巨大财富从何而来?但从滇蜀百姓乐意购买来看,他生产的铁器实在要比官方生产的那种“割草不痛”的农具(见《盐铁论·水旱》)更受欢迎,由此而增加的社会财富远比卓氏所得为大,卓氏就此致富又有什么不应该呢?也有人把卓氏拥有“僮千人”作为“工商奴隶主”或“剥削劳动人民”的典型。实际上,当时的官奴婢数量甚多,拥有“僮千人”或更多的贵族官僚也并非个别,要说存在奴隶的话也不是卓氏的创造。何况卓氏的“家僮”中肯定大部分是从事冶铁的,就其对社会进步的作用而言,总比仅仅为统治者的生活服务要积极些。即使就这些“家僮”个人而言,他们所受的剥削未必比官奴婢或刑徒更大,他们的生活状况也未必比其他雇工差。至于卓氏“田池射猎之乐”的生活,尽管“拟于人君”,却完全是自己掏钱,与公费消费不同,不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总不能要求卓氏赚了钱自己不花,全部上缴国库或用于慈善捐款吧!

另一些商人和投资者的致富,是以对政治、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为基础的,是以敢为天下先、甘冒风险为前提的。如宣曲(关中某地)任氏是仓库主管,秦朝灭亡时,豪杰们纷纷收罗金玉,只有任氏大量储藏粮食。以后楚汉在荥阳一带大战,农民无法耕种,米价涨到一石万钱,任氏大发其财,豪杰们到手的金玉都流到了他手中。其他富人相互摆阔,任氏生活节俭,将资产投入农牧业;别人买土地和牲畜时只拣便宜货,任氏只求质优,不怕多花钱;结果他家几代都保持着富足。汉武帝刚开拓疆土时,边疆地广人稀,桥姚立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不久就获得马千匹、牛二千多头、羊万余只和数万石粮食。吴楚七国之乱爆发后,在长安的列侯、封君被征召从军,为了筹办行装,向人借贷。由于列侯的封邑都在关东,而吴楚等国在关东叛乱,成败未定,投资者怕收不回本息,不愿放款。只有无盐氏信心十足,拿出千金供借贷,年利定为十倍。果然,吴楚之乱仅三个月就平息,无盐氏一年之内获利十倍,一下子成为关中首富。

一些历史书上将无盐氏作为高利贷的典型,既不符合实际,也有欠公允。当时已经专门有一批人从事借贷业务,被称为“子钱家”,大概是将本求利(以母钱赚子钱)的意思。但正常的借贷绝不会有如此高的利息,史料中也没有发现这样的例子。无盐氏进行的不是一般意义的借贷,而是风险投资,风险越大,利率自然越高。要是吴楚七国叛乱得逞,或者平叛战争持续多年,或者列侯的封邑遭受破坏,他很可能连本金都收不回。要是一点风险都没有,或风险很小,其他子钱家不会放弃赚钱的机会,就不会有人接受这样高的利率。如果没有准确的判断,没有冒险精神和必胜的信心,无盐氏也不敢投入如此大的资金。无盐氏固然赚了大钱,但国家获益更多,正是他的资金保证了列侯们及时从军,使部队能迅速集结行动。要是都像其他子钱家那样,“成败未决”的局面肯定会延长。就是对列侯们来说,尽管他们付出了高额利息,但由于封邑得到保全,也避免了更大的损失。所以无盐氏的致富完全是公私两利,并且称得上是爱国行为。

说到爱国,肯定有人不会同意:“既然爱国,为什么不把钱捐了?至少可以不收利息。”无盐氏愿意捐钱或无息借贷当然更好,汉朝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人,汉武帝时的卜式就曾不止一次向朝廷捐献巨款。但有了一个卜式就要求人人当卜式,却不顾当时连高利贷也没有人愿意放的事实,就太不切实际了。就是在今天,尽管有各种慷慨捐款的典型,但购买利率略高于储蓄的国库券还是政府所欢迎的,从为国家集资的意义上说,也称得上是爱国行为。

况且我们不能忽略这样的事实,当无盐氏将千金交给借方时,并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或保险公司为他作过任何风险担保,十倍的利息是毫无保障的。记得上海刚发行股票时,三十元钱一张的认购证随处可以买到,但因为绝大多数人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开始时就无人问津。发行公告上说:摇不到号的认购证收入捐给福利院。这更使大家相信,这不过是变相募捐的把戏。但以后认购证的实际收益一般都在百倍以上,比无盐氏的利息还高十倍。相反,一些有强有力的后台和特殊背景的非法集资,只要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就会使人趋之若鹜,因为大家认为是毫无风险,旱涝保收的。以今律古,推己及人,我们不得不承认,无盐氏所冒的风险的价值远远不止十倍的收益,把这当成高利贷实在是冤哉枉也。

齐地的刀间更是一位知人善任的商业奇才,他专门从奴隶中挑选人才,特别是那些被主人视为桀骜不驯却精明强干的奴隶,都加以收买,并委派他们去经营手工业和商业,获取利润。有的奴隶善于公关,用赚来的钱购置车马,结交地方官,就更能得到刀间的信用。刀间因而致富,拥有数千万资产。奴隶们在为刀间尽力的同时,自己也成为富人,所以都说“宁爵毋刀”(宁可不改变奴隶身份,不要平民享有的爵位,也不愿离开刀间)。仅从敢于并且善于在奴隶中发掘商业人才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刀间的见识和能力。正因为他能够通过扩大和延伸经营管理的方式,不是把奴隶当作简单的生产工具和劳动力,而是充分利用他们的智力和能力,才能获得高额收益。尽管他无法改变奴隶们的身份,也剥削了他们的劳动成果,但奴隶们得到了原来根本不敢企望的钱财和地位。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