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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国家级”公祭黄帝违反宪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去年(2003年)7月,我根据媒体有关从2004年起黄帝陵公祭礼仪将正式升格为国家级的报道,在《南风窗》杂志上发表文章提出质疑。如今清明已过,2004年陕西的公祭仪式已经举行。应该说,原来报道中提到的一些内容没有进行,如国家领导人没有参加,当然更不会穿上汉代祭服当主祭人。但今年媒体的报道还是宣称这次公祭是“国家级”,其他活动也与去年报道中提到过的一样。既然如此,我有必要再次重申我的反对意见。   
  首先我不明白,“国家级”得由国家哪个部门批准?地方政府或政府某一部门有没有权力批准?或许我寡闻陋见,但多数人与我一样不了解,所以国家应该正式发布公告,不能由媒体说了算。 
  到目前为止,中外历史学界和考古学界还没有证明黄帝确有其人,更大的可能是后人根据对先民的传说和崇拜塑造出来的。前几年由国家组织实施的“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目标只是断到夏代,实际只肯定了夏代的存在。既然如此,祭黄帝是祭人还是祭神?如果是祭神,并且是“国家级”祭神,那与宗教信仰有什么不同?《宪法》第36条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如果将祭黄帝升格为“国家级”,就是由政府肯定这种信仰,实际上起了强制公民信仰的作用,显然是违反《宪法》的。此例一开,炎帝、伏羲、女娲、尧、舜、禹等等,还有大批地方神、民族神、行业神,岂非都可以由各级政府来祭祀了吗?国家如何保证公民不信仰宗教、包括不信仰这些神的自由?如何保证国库和纳税人的钱不用于这类活动?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不顾历史事实,片面宣扬黄帝的事迹,本身就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违背科学精神,用国家的方式推行更属违反宪法。由祭祀黄帝引发的对各种神的祭祀,不利于中国信史的普及,不利于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科学教育,也不利于对青少年的教育,只会导致沉渣泛起,伪学流行。 
  如果将黄帝定位于一个人,也应该用新的纪念方式,使之符合当今国情,体现21世纪的时代精神。历史上黄帝的墓不止一处,祭祀的方式因时而异,也是与时俱进的。祭祀仪式,从本质上讲是对神的崇拜,是相信灵魂不死。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作为民间信仰,当然可以继续存在,也应该允许公民或民间社团举办。政府行为则不仅不能违法,还应该考虑对社会的主导作用,所以政府不应该再办祭祀。 
  有人经常拿抗战期间毛泽东祭黄帝陵或国共两党共同公祭黄帝陵为例,但谁都明白,这是民族危亡时期的特殊做法。至于说到历代帝王都祭黄帝陵,那么他们还祭天,还祭很多神,莫非今天都得恢复? 
  即使黄帝真有其人,也只能是一部分汉族人和某些少数民族人的祖先。我在《中国移民史》、《中国人口史》等论著中已经证明,即使汉族,也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将黄帝作为“华夏始祖”的概念,是在汉族长期处于统治和主导地位的特殊条件下形成的,并不是历史事实,更不符合中国56个兄弟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无论如何辩解,也绝对无法证明,黄帝可能是今天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共同祖先。 
  据报道,拟订这些礼仪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增强海内外华人、华裔的凝聚力,进而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挥更大作用。我一直以为,这方面的作用不宜夸大。有关部门不妨作些实事求是的调查,自从恢复祭黄帝陵以来,究竟在海外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例如,海外华人、华裔中来过哪些人,他们回去后起了什么作用?有影响的华人、华裔对此有什么看法?我们当然应该加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但用什么方法,通过什么途径,是需要研究的。要讲究实效,而不是一贴上这个标签,就可以不惜工本。这些年,各地修陵的规模越来越大,祭祀活动已搞了不少,究竟对增加民族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作了多少贡献? 
  十几年前我就说过,我并不反对个人称“炎黄子孙”,也不反对别人去祭黄帝陵。但根据《宪法》,根据历史事实,根据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特点,并且作为汉族的一员,我再次郑重提议:祭祀黄帝陵应该由民间社团或个人进行,各级政府都不应参与。所需费用应通过自愿捐款募集,不得动用国库。政府官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不能作为政务活动。
    作者:葛剑雄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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