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将针对量刑做进一步辩护
黄长勇表示,辩护人在一审中已经抓住了本案的焦点问题,并进行分析提出了辩护意见。接下来的二审中会更有针对性,针对量刑做进一步的辩护。
辩护律师详解历次故宫大盗判决:以前都“站得住脚”
据媒体报道,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故宫历次被盗案中,石柏魁成为获刑最轻的一人。之前的5起盗宝案,其中3人被判无期,2人被判死刑。
黄长勇20日也就此次与之前故宫盗窃案的异同做了对比和分析。
他表示,之前的几次故宫案件,盗窃的是文物。以前对盗窃罪的量刑重,而且对盗窃文物有特别严重的情节。再有一点,即使盗窃未遂,如果以文物为盗窃目标,也可以比照既遂犯量刑。综上所述,他认为,以前的几次判决,从法律上看“站得住脚”。
黄长勇强调,这次的不同在于:法律环境上,量刑降低了好多;故宫并没有作为量刑的情节考虑;盗窃的不是文物;展品价值未定,真伪难辨。
他认为,在证据不足或不扎实的情况下,只能从轻对被告人量刑。既然没有加重的情节,还判十几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辩护律师:展品价值曾出现“两个版本”
“5·8”故宫被盗案中,所丢失的几件展品价值,一直是各方关注且争论不休的焦点,控辩双方也曾就此在庭审中激辩。
黄长勇表示,对这些展品的价值,曾出现过两个版本。去年5月14日,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向北京警方提供的估值是1270万元,但投保的价值却是41万元。他认为,起码在展品价值的真实性上,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他倾向于通过权威机构对展品价值做进一步的认定。
“价格一旦认定出来,就可以根据价格定罪量刑。这样就更扎实一点。无论是判什么刑期,依照被盗物品的价值定罪,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