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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易中天论王安石变法:公私两利怎成中饱私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网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古往今来,评论王安石变法的很多,而易中天在《帝国的惆怅》一书中对该事件的评论是颇为新颖的,值得关注和思考。



  易中天对王安石还是挺赞赏的,他认为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王安石为了改革,殚精竭虑恪尽职守,身心交瘁,众叛亲离,连爱子的性命也搭上了。王安石觉得,变法的事他和神宗帝讨论了两年多,算是考虑得很完善了,而且,在他看来,新法利国利民,他是万万没有想到变法会失败的。可是,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当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时,王安石感到大势已去,已无可挽回,一个月后,王安石便忧病而死。



  自信而坦荡的政治家经常对政坛局势的估计过分乐观,连王安石这样有政治头脑、富有政治经验的政治家,有时也会忽视了政坛的暗礁、险浪,到最后因失败而遗憾、感慨。



  在易中天看来,“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得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惟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乌台诗案”发,已辞官的王安石还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司马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反倒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卧病在床的司马光知王安石去世后,还建议朝廷厚加赠恤。作为政敌,苏东坡不但在王安石落难后写诗给他,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也高度评价王安石,称其为“希世之异人”,说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



  所以,在当时,改革派与保守派之争,在于“政策”,本来与道德无关,但是,却有一些道德不怎样的人,把争论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易中天列出了一些人对王的道德攻击:早在变法之初,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干部)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谴责后来发展为人身攻击,如被认为是苏洵所写的《辨奸论》,指桑骂槐地说有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孔子的话,干的却是伯夷叔齐的事。



  当然,改革方也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内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等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在激烈争斗的过程中,双方都被对方看成是恶人,王安石等被说成“大奸大恶”而且“人神共愤”,改革派(韩绛、吕惠卿等)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而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祐奸党”(元祐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众多。



  我们很难理解,当两派因政见不同而团体争斗时,双方人物似乎都成了“恶人”、“小人”,而这些政坛上针锋相对的大人物在私下交往时,又能相知相惜,当对方遇到麻烦时,有时甚至能携手相助。当时的政治论争,离不开道德但又超越了道德。



  易中天认为,北宋时期,形成了一个堪称“精神贵族”的士大夫阶层。他们同样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同是优秀的人才,惺惺相惜,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而“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相对独立于政治的知识分子阶层,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然而,“一旦知识分子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贵族,并由此产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物。”宋代的体制不可能为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当时没有共和制度,不可能王安石上台,司马光在野相助,也不可能司马光执政,王安石来善意监督,所以,当时关于变法的两派争论、争斗也只能是既在道德层面上互相攻击,又超越了道德分歧而在政策上角逐,其实,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小人乱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说是因为“小人坏法”,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



  王安石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两利”的,但这在当时的体制下是办不到的,例如,“青苗法”、“市易法”和“均输法”其本质都是要动用国家力量来平抑物价,目的在于抑制富户奸商趁机牟取暴利,由官府来控制市场,防止物价的太大波动。这用意当然是很好的。但是,这样一来,控制市场的官府机构,如“发运使衙门”等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政府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如,推行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推行市易法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可见,王安石的办法不仅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且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在管理者又是监督者的情况下,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官商”自然就滋生出来了。当时的“国企”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很自然,官方采购就贵于民间采购。朝廷下派的官员,表面上是在“抑制物价”,实际上是在从中渔利,中饱私囊。



  易中天认为这是“变法”的教训之一。我们认为,在官本位的时代,监督机制没有独立的权力,出发点很好的“公私两利”,而最终只能是更可怕的“中饱私囊”。



  “变法”的教训之二在于,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又再造库房堆积。国看起来是“富”了,但由“税收”所得来的银钱、实物,取之于民,却未必能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不仅宋朝,其它朝代也一样,如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在没有竞争性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的条件下,农业帝国时的“家天下”是不可能为民众来处理“税收”,无论是被污称为是“熙丰小人”的改革派,还是被指责为“元祐奸党”的保守派,都是君王的奴仆,不可能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一样,去监督理财机制,更不可能有“人民代表”来问责官员的“国企”经营状况,所以,在当时,变法措施的失败是必然的。



  其实,王安石、司马光等在争斗中同归于尽了,而大宋王朝不久也彻底走向衰败,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发生了,“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再后来,北宋两帝成了金人的俘虏。自从南宋统治者逃到临安后,后人就一直在思考着熙宁变法的得与失,思考着王安石改革的经验教训。



  以前,本文博主和易中天教授同在厦门大学教美学,有时在一起谈话,更多的是谈美学方面的,而在阅读易中天的论著,特别是阅读他的《帝国的惆怅》时,却发现了很多蕴含在历史评论中的深刻见解,颇受启发。(文城 中国网专家博客文章 原题:《有感于易中天论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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