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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曝光醉驾者资料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早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王建勋 
 
  日前,青岛交警部门通过媒体曝光了六百余名醉酒驾驶司机的相关信息,包括醉驾的时间、地点、司机姓名、车牌号以及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当地不少市民对此拍手称快,认为此举有助于对有关司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迫使其以后不再醉酒驾驶,而且对其他司机还能起到威慑作用。
  毋庸置疑,酒后驾车危害很大,交警有权力甚至有义务采取措施减少醉驾的发生。但交通部门有权力曝光酒后驾驶的司机的个人信息吗?这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司机的隐私权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法律,司机酒后驾车的法律责任十分明确,依具体情节将受到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这几种处罚。这里的处罚措施中并不包括曝光酒后驾车司机的个人信息。根据法学一般原理,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处罚措施,任何公权力机关都不得擅自使用。也就是说,青岛交通部门无权曝光酒后驾车司机的个人信息。无疑,司机的姓名和车牌号是公民最重要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受到受到宪法和普通法律的保护。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人一旦违法,其个人信息,尤其是那些与其违法行为相关的个人信息,就不再属于隐私,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了。青岛交警部门负责人和一些律师也这么认为。但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的确,在人类早期历史上,一个人一旦违法犯罪,往往会被褫夺一切权利,其所受惩罚包括曝光违法者的个人信息,因为那时候,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就是惩罚。在这种将法律等同于惩罚和威慑的社会里,当然谈不上对违法者权利的保护,因而一个人一旦违法,其大部分权利便可被随意侵犯。
  然而近现代以来,随着法治的建立,人们不再将法律仅仅视为惩罚违法者的工具,而同时将其看作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法律不仅保护一个守法者的权利,而且保护一个违法者的正当权利。尽管一个违法者因其违法行为会招致其某些权利受到限制甚至剥夺,但他照样享有其余的权利。譬如,一个小偷实施了盗窃行为后,可以依据法律对其罚款、拘留甚至课以刑罚,也可以将其必要的个人信息写入判决书并通过法定形式公布,但不可以将该小偷的其他个人信息(如家里的电话和银行账号等)公之于众,因为这属于其隐私,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当一个司机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时,是否其姓名和车牌号之类个人信息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呢?当然不是。一个司机酒后驾车,对其处罚应仅限于其违法行为本身,诸如限制或者剥夺其开车的“权利”(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而不应当侵犯司机的其他权利,尤其是其基本权利。毫无疑问,司机的姓名和车牌号等个人信息受隐私权的保护,而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对一个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远比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制裁要重要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讲,决不能通过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手段达到制裁酒后驾车的目的。
  也许有人会说,仅仅靠罚款、扣驾照等措施起不到震慑醉驾司机的作用。那也许是交通法律本身的问题,应该做的是修改不适当的法律,而不是节外生枝,去侵犯司机的隐私权。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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