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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看书行事才能彻底管住买卖书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报载,新闻出版总署将于4月1日起全面启用“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届时,全国所有出版社都将通过网络实名申领2009年度书号。 
  所谓书号实名申领,指的是出版者在完成书稿的编辑加工和版式设计并经终审后,提交该出版物的原数据,即每一本书的描述性信息,包括选题策划、书稿组织、作者情况、书名、价格、字数等。经过审核以后,向该出版物发放中国标准书号和所配套的中国标准书号条码。这种办法相对于过去的“定额发放书号”应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书号本是一种公共资源,是识别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方式。由于我国出版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审批制,只有那些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单位,才能获得书号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书号不仅成了国家赋予国有出版单位的特许标志,而且成了一种垄断性的特权。书号买卖,说白了,无非是权利寻租而已。时间长了,也就养成了一些出版社对书号的依赖。他们不必懂市场,也不必懂图书,他们只要以“合作”的方式将书号转卖给既懂市场、又懂图书的出版商,也就万事大吉了。而且,他们不必担心“坐吃山空”,因为,随着日月春秋的四时交替,新的书号自然会送上门来。不过,即使他们的书号吃不空,久而久之,却吃空了出版社的内力,也就是市场营销、选题策划的能力,这是一个出版社的核心价值。为什么说卖书号的结果是使出版社空壳化?道理就在这里。
  因此,对这样的出版社来说,“书号实名申领”的实施,其实是一个警告,那意思就是说,即便买卖书号,您也不能太省心了,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这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某些出版社的能力,练练他们的内功。同时,这种办法也会有效地遏制“一号多用”以及“假书号”等现象,规范图书市场的秩序。2008年底,首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部分获奖作品就遭遇到假书号的困扰。其中一部长篇小说、两部诗歌集、四部散文集被实名举报涉嫌假书号。其中一部诗集和一部散文集,竟然使用了同一家出版社的同一个书号。“书号实名申领”之后,这种情况怕是不会有了。 
  不过,这种方式只能说是科学管理书号所迈出的第一步,或许能对书号买卖有所抑制,却未必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因为很显然,此举虽然规范了书号的使用和发放,但同时也使得书号资源的稀缺性更加突出,如果操作不当的话,甚至有可能抬高书号的交易价格。也就是说,以后,书号不是买不到,只是民营图书策划的成本将更高罢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惟一出路,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将改革的步伐再向前迈一步,彻底打破出版社对书号的垄断,看书行事,而不是看社行事,就像现在对电影、电视剧的管理方式一样,那将迎来中国出版事业更大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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