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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两幅"名画"被扣26年 珠海警方:为赝品已丢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华商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北京市民孙建龙很无奈。26年前,他去珠海时,随身携带的两幅画被公安机关扣押,自己也被以“涉嫌走私文物”为由被抓。3天后,他不构成犯罪被释放时,东西却没能要回来。他连续26年向珠海警方索要画作未果。今年4月27日晚,珠海警方终于回应说,孙建龙被扣押的两幅画是赝品,而且已经丢了,将尽快妥善协商解决此事。
  警方:证明赝品的材料缺失
  孙建龙在接受采访时回忆,1989年7月16日,自己前往珠海出差,在宾馆内被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警察控制,含李苦禅的《鹰》和吴昌硕的《梅花》在内的随身物品被扣押。7月19日,孙先生所供职的单位,出具了证明,把孙建龙接了出来,但珠海警方并未归还这两幅画作。孙建龙称,这两幅画是他的家传宝物。
  记者检索发现,此前李苦禅的作品曾拍出180万元,而吴昌硕的作品更是曾拍出数百万元的高价。
  在孙建龙连续索要多年后,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于2006年书面答复称,“经调查,丢失的两幅画为赝品,查找工作仍在进行。”
  此事近日被媒体披露后,27日晚间,珠海市公安局书面通报回应称,事发当日,拱北公安分局接拱北海关线索,将涉嫌走私文物的孙建龙查获并收容审查,依法扣押“两幅画”等物品。该画作经警方送广州鉴定后为赝品,因此警方认定孙不构成犯罪,3天后解除收容审查。
  通报称,孙建龙离去时画作尚未回到珠海,此后办公人员曾联系孙退还画作未果。此后由于人员变动、办公场所搬迁、当时涉案物品保管、交接不规范等原因,“两幅画”至今未找到。
  珠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证明两幅画为赝品的鉴定材料已缺失。
  通报称,今年2月,当事人提出数千万元的赔偿要求。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警方将与当事人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律师:警方态度有点“糊涂”
  昨日,孙建龙的代理律师曹志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3月签订代理合同之后,于3月22日向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寄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该申请书于3月24日已送达。“但到现在为止(28日17时35分),该局对这个赔偿申请没有任何正面回应。在这个申请书中,我们只是要求返还原物、赔礼道歉。并未提出过数千万元的赔偿要求。”曹志存介绍,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期限,拱北口岸分局应在两个月内给予答复。
  此外,曹志存认为警方的做法有多处不妥和违法之处。
  首先,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孙建龙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把孙建龙带到看守所之后,也没有任何拘留手续。
  第二,在查明孙建龙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将扣押物品返还。但公安机关没有返还全部物品。之后,孙建龙多次索要,直到2006年才回复称物品丢失,此后就没有任何正式答复。
  第三,公安机关回应说那两幅画是赝品,但又没有任何鉴定材料和调查笔录、证据,“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客观、不诚实的。而且即使是赝品,也应当归还。”
  第四,公安机关关于物品丢失的理由,是非常不严肃的。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物品,有严格的登记保管制度、有专人保管、有专门的保管场所。如果说保管不当而丢失,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但是否有人贪污扣押品,或是被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偷走了,应该有个结论才对。珠海市公安局责令拱北口岸分局与当事人协商解决,这种态度未免有点“糊涂”。
  华商报记者 王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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