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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根治明星“天价片酬” 法律能否有所作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这是中国明星最风光、片酬最高的时代,同时也是国产影业整体品质堪忧的时代,明星身价高企与电影品质走低这一悖论正成为眼下电影界不容忽视的现象。
  8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示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表示,将出手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
  当天,央视新闻频道播出“天价片酬”专题新闻,就国内演员高片酬的情况做了报道,并点名周迅霍建华拍《如懿传》拿走1.5亿元片酬。
  时隔3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进行二审,拟加强对票房收入的监管和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的处罚,并规定影院国产片最低放映时长。审议过程中,不少委员还针对电影演员“天价片酬”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电影明星“天价片酬”的问题一时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对中国明星“天价片酬”声讨的过程中,一个频繁被引用的数据是——在美国和韩国,演员片酬仅占制作成本的10%到30%之间,但中国演员的片酬往往超过制作成本的50%。
  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截至今年8月以来,国产电影交出了一份不尽如人意的答卷,从上映的170部国产电影来看,质量上乘的影片数量寥寥。
  这其中暴露出一个问题:天价明星片酬已严重挤压了电影正常的生产制作成本,它不仅拉低了影片的品质,限制了好作品的诞生,还制约了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有评论指出,明星片酬与影片质量出现“倒挂”并非偶然,它是资本的无序竞争和行业的失范共同酿造的苦果。在业内人士看来,明星高片酬其实并非影视市场混乱的因,而是果。
  目前的中国影视市场正处于新旧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交替的“混沌时期”,产业模式还不完善,但却有大量来自金融、房地产、电商等外部的热钱涌入,在资本一味逐利的驱动下,唯收视率、唯明星论等市场乱象频生。
  如果看不到明星高片酬是一整套商品化生产体系的必然结果,不创新生产方式、不去拷问与资本之间的关系,仅凭单一的行政手段,或仅借助法律施压,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天价片酬”效应
  网上流传着一份天价片酬单,当红的明星们片酬最低的也有2500万,最高的已经过亿。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刚串红的“小鲜肉”其报价甚至比稳居一线多年的还高。
  业内人士证实,虽然表单中有个别明星的片酬属于虚报,但其中大部分明星的片酬数额与实际情况相差无几,并且还有部分明星现在的片酬已经超过了表中标注的价格。
  内地导演陆川以及香港导演吴思远在接受采访时,均表达了对明星高片酬的担忧,称高片酬已经成为圈内的游戏规则,一两个演员的片酬能占到全剧制作成本50%至70%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种游戏规则带来的直接效应就是,投资方承担了越来越高的风险,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给各制作环节带来很大压力。
  按理说影视剧的创作必须有赖于导演、编剧、演员、服装、化妆、道具、后期制作等各个环节相互协调配合,是由大家共同完成的一件事。如今,制作成本过分向演员尤其是明星演员倾斜,整体留给其他工种的经费就更少了。
  当明星的片酬占到一部作品的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其他部分,包括最重要的导演、编剧部分所占的预算被压缩到很小,内容、后期等一部影片质量的决定性部分被严重忽略。
  与之相佐证的是,很多明星的累积并没有造成影片质量的提升。近几年,与天价片酬相伴随的是“烂剧”、“烂片”的比例似乎越来越高。仅在今年暑期档的小荧屏和大银幕,就有多部明星扎堆但粗制滥造的影视剧遭到网友一致吐槽。
  有观点认为,原本的影视作品与其他商品具有关键性的差别,即它对精神意涵的塑造与追求——需要由不断的揣摩、打磨与演绎来达成,但这与商品化所要求的批量生产、快速成型以及控制成本有相当的矛盾。
  而另一方面,明星“天价片酬”直接导致电视剧版权价格飙升,由此出现了“一线卫视咬牙买,二三线卫视买不起”的局面。
  这对许多电视台而言其实也是不堪重负。一方面,电视台的竞争格局是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另一方面,虽然广电总局的调控还悬在头上,但电视台不得不耗费巨资打造自己的拳头节目,包括真人秀也好,独播剧也好,这一切几乎都依赖明星效应。
  对于“天价片酬”等问题,李连杰等一线明星认为片酬高,是市场自身调节的结果。甄子丹回答的比较直接:“市场在增加,明星整体的薪水也应该提升,不然,这个市场就很不公道。”
  诚然,市场自有市场的规律。但很显然,目前的中国影视市场是畸形的。这个畸形市场造就了明星的天价片酬,而明星的天价片酬又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畸形。这种情况下,广电总局出手,施以适当的调控和监管就显得很有必要。
  实际上,早在今年7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网上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后,就一直动作频频。8月26日通报限制“明星天价报酬”引发讨论后,近日,广电总局又发布一则通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坚决防止追捧明星网络红人,炒作情感纠纷。
  不过,问题也来了,对于明星天价片酬的问题,广电总局或者说国家政策法律的调控和监管究竟要从哪里下手呢?答案可能还得从这个畸形的市场当中去寻找。
  法律要有所作为
  在华东师范大学教师吴畅畅看来,中国影视市场是畸形的,由于生产过剩,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方需要考虑如何在买方市场杀出一条血路。这种情况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请到有号召力的明星、买到有大量粉丝基础的IP。于是一个类型剧火了之后,相应的同类剧就一哄而上——比如仙侠剧、玄幻剧、宫斗剧。而这些剧集虽自带话题流量,但往往由于粗制滥造引来骂声一片。
  “天价片酬正是这种畸形影视市场出现的产物。”吴畅畅认为,畸形市场是对知名度较小的演员、基层制作者本身的盘剥。“抑制天价片酬,应先调控畸形市场。”
  吴畅畅认为,目前影视市场缺乏一个合理的价值评估体系,相关的法律也还不够完善。演员价格都是由经纪人或者公司随便报,娱乐圈演员的圈内等级分得很清楚,一线、二线或是小花旦等,同等级别的演员之间会互相参考价格,一旦有一个演员拍电影的价码从800万元涨到1000万元,则同等级别的演员也会同样水涨船高。
  在上海师范大学教师石力月看来,在明星资本化的时代,明星扮演的不再是演员,而是营销人员——通过营销来完成影视剧作品交换价值的最大化。而营销效果的达成需要明星自身依靠广告、真人秀、通告甚至绯闻等快速曝光以及多重塑造的方式不断商品化——只有自己首先卖出好价钱,作品才有可能卖出好价钱。
  因此,明星高片酬也是影视作品营销成本的一部分。而营销成本的高速增加几乎是今天所有商品生产领域的整体特征,从这个意义来说,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明星片酬本身,而是今天整个影视行业乃至娱乐工业的生产逻辑。
  石力月认为,明星高片酬是一整套商品化生产体系的必然结果,不创新生产方式以及拷问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单一依靠行政手段短期内表面看也会有一定成效,但却有可能使得高片酬的支付转为地下,以各种暗度陈仓的方式完成。
  然而,那种说什么应“完全由市场来调节”的观点,石力月认为也不靠谱,因为没有哪个市场能够脱离人而存在,指望一个教科书式的市场来拯救一切,实则反映出我们对现实的无能为力。
  “针对演员天价片酬问题,法律应当有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董中原认为,制定法律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既然演员天价片酬问题引起社会热议,认为加剧了两极分化和社会分配不公等,法律就不应当缺位,不应当袖手旁观、无所作为,无论是尽快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合同法还是制定颁布电影产业促进法,都应当面对这一问题。
  董中原建议,能否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一部电影中全部演员的片酬,最高不得超过该电影全部制作费用的30%,以法律的刚性规定为电影制作画上一条红线,有效引导制片人、导演和演员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制作电影时更加注重故事、表演和制作本身的水平。如果因为各种原因突破了这条红线,那就应当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比如增加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的比例,或者加强监督和惩罚措施等。    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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