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文说文话 » 正文

明品生活网:烧的是书?文化反抗意识的觉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新京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编者按】4月13日,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一次学术会议上,近20名专家、教授公开“焚书”,烧掉了他们认定的560余本“心灵垃圾”。4月15日本版刊发评论《有多少悲剧从焚书开始》(作者谢勇),其后收到众多读者来信热议此事,现摘登其中两封。 
  烧的不是书,是寂寞
  秦始皇焚烧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等人的著作,希特勒纳粹分子焚烧马克思、海涅、弗洛伊德、卡夫卡、雷马克、布莱希特等人的图书,这是文化恐怖主义,社会各界对此已经达成共识。因为,秦始皇、希特勒使用公权,不是私权。也不仅仅是焚书,秦始皇还对儒生进行残酷的坑杀,希特勒也将作家和知识分子逮捕入狱,折磨致死。
  广州“焚书”事件召集者林某的行为艺术,却与上述暴行完全不同。林老兄只是一个心理培训师而已,不是政府官员,其行为完全是民间的,个性化的。我国《物权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林某的焚烧行为,是在合法行使他对所烧图书的直接支配权,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包括谢勇老师在内的其他人无权进行干预。如果这些图书不是林某本人购买的,而是他从出版社、新华书店或郭敬明家里抢夺出来的,林某对其焚烧,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事实上,林某并没有像红卫兵一样去别人家里抄家,所烧图书都是他购买的,或其他同道者捐助的。
  林老兄焚烧的不是书,而是他无以名状的深深寂寞。焚书行为能引起社会关注,寂寞在火光中变为喧嚣,如同燃放烟花爆竹,能够让燃放者感到兴奋,心情愉快,避免“抑郁症”等当代城市流行病的蔓延。可见,书不仅是用来阅读,还能在特殊场合下以焚烧方式给人带来生存的希望。
  □陈宽(北京 自由撰稿人)
  文化反抗意识的觉醒
  4月15日的《新京报》上,“焚书”二字成功地吸引了我的眼球———小时候奶奶就教育我说,有字的纸不能烧,烧了要瞎眼———虽是迷信,却体现了劳动人民尊重文化的朴素情怀。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焚书?但继续往下看时,我释然了,说的原来是前些日子广州发生的“烧书”事件。但凡对文化界有些许了解的人,都能对此事有个定性判断:小范围的民间行为。
  我想,如果“烧书”真意味着什么,那也只能是意味着民众在文化选择中反抗意识的觉醒,以及部分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对当今图书市场的忧虑。买到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我们会找厂家索赔,可是买了恶心的书,只要没有装订质量问题,书店、出版社和作者都不会给任何说法。
  所以,我不认为烧书行为“异常危险”,反而要拍手称快。哪怕烧书的人多少有些“作秀”之嫌,我还是认为烧得痛快,烧得好。让某些麻痹读者并自我麻痹的作者反省吧。只要烧书活动的主办方注意消防安全,悲剧从何谈起?
  □柒树(北京 工程师)
  原文作者谢勇回复:其实我想说的是,这件事情最值得反思之处,乃是证明我们这个社会存在着病态的土壤:一群专家学者,不知道有没有拿车马费,可以被一个社会活动家忽悠着参加一个一看就扯淡的“学术”会议,然后居然烧书,他们可都应该是守护思想自由的群体啊。这种病态,并不仅仅属于学术界。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